发短信联系业务又不想花钱,刘庆国等人便利用伪造的身份证骗购全球通手机卡261张,狂发短信,恶意透支移动电信公司话费人民币33万多元。日前,刘庆国等人分别因诈骗罪被丰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1年不等刑罚,其中4人的刑罚在10年以上。
法院查明,王浩和同伙高占武等人2006年2月至3月间分9次使用假的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在本市丰台区、朝阳区等地9家移动电信营业厅,骗购全球通手机卡261张,后将电话卡全部转卖给被告人刘庆国、刘庆军、张云起、李贺丰等人,用于短信群发业务,进行恶意欠缴话费。随后,刘庆国、刘庆军负责联系短信群发业务,并将部分具体工作交给被告人张云起、李贺丰来做,结果造成北京移动通信公司损失人民币33万多元。在此期间,刘庆国、刘庆军是该共同犯罪中的组织者、策划者,王浩、高占武是骗购全球通电话卡的实施者,张云起、李贺丰则是具体群发短信的人。法院认为,刘庆国、刘庆军、王浩、高占武、张云起、李贺丰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
侯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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