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挖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总裁顾晨炜)
关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我想结合自身在挖财的经验,从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两个角度谈谈我的理解。
第一, 关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理念。我认为有两点值得我们去把握:
首先,风险控制是本质。监管制度、监管界限,要设定在符合金融本质的位置边线。譬如说,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很有可能引发一个交易风险,针对这个交易风险须设置相应的监管措施。比如,现在互联网金融平台存在资金去向不透明的问题,但这个问题不是支付本身造成的,而是目前这个业态良莠不齐的原因。在这个问题上监管可以明确的说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哪些必须披露,让真正好的平台凸显出来,遵循市场优胜劣汰的规律。就像现在的快递一样,好的快递公司可以让我随时随地查到这个件跑哪儿去了,这就是移动的优势。未来我们也可以利用技术让客户清晰的查到资金跑到什么地方了。在今天,这种技术能力都已经具备了,只是怎样把它应用起来,监管可以有相关的措施激励平台去做到这点。
其次,在监管的界限之内,允许创新,小范围的试错、试点是有必要的。没有创新就没有互联网,没有创新就没有互联网金融。允许一定范围的创新和试点对行业的发展和突破具有开拓性意义。
第二, 关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方式,我想结合挖财的实践从三个层次来说:
在客户的层次,通过互联网做理财,关键要点在于客户自身的风险识别能力和信用记录。如何激励、监督平台去培育客户的风险识别能力,去甄别客户的信用记录是监管的一个重要课题。客户的教育内容丰富多彩,可以从简单的产品开始,让客户慢慢熟悉流程,用简单的方式让客户明白产品特性。通过实践操作,教育客户理解其中的风险,并且理解自己能否承担起这个风险。而关于客户的征信,我们在去年3月份的时候,召集过一次网贷风险的圆桌会议,专门探索有哪些增强信用的手段。比如通过合法合规方式收集到客户的社交信息,对于甄别其信用风险,就有很大作用。
在平台的层面,平台的抗压能力、运营能力、技术能力、合规意识及合规态度等均是重要考量标准。从平台本身出发,监管可以发挥的空间很大。譬如说如何监督平台进行常规化的流动性压力测试、如何监督平台进行合规化的信息披露等。
在具体项目层面,监管也可以尝试探索设置针对项目准入方面的细则。比如,挖财线下有一个庞大专业的风险控制团队,其中有很大一部分人就需要去现场实地尽调项目。项目的选择与否,考虑的必要因素很多,有行业因素如现在的房地产融资比较敏感;有融资方因素,如有些融资方本身财务、信用记录、管理能力、团队素质等;有项目以往运营业绩因素,历史虽然反应过去但一定程度也可以预示未来,因此考虑项目以往情况也非常重要。
移动互联无边界,但是金融服务有底线。底线是什么、怎么样,是否有利于行业的发展,需要监管方和行业同仁共同努力。我本人是高度厌恶风险的,如果问我目前互联网也好、传统企业也好,风控做得够不够,我简单的答案是说,今天在咱们中国做得都不够。
但是我认为只要遵循着金融本身的规律扎实践行,无论你以互联网的角度发力还是以传统线下的角度切入,都能做得有声有色。我是乐观的人,互联网金融时代带来了百花齐放的局面和百家争鸣的气候。到底是天堂还是地狱,控制权还在于我们从业者的初心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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