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我的同事吴先生是中国移动动感地带的一名用户,他曾遇到过这种事件:“收到中国移动的账单后,随便浏览一下代收费项目,我大吃一惊。作为一个网龄达7年之久的老网虫和IT人,居然也中了这些SP的招。代收费如下:SP名称:新浪网,服务代码:8888,短信条数:1条,费用:0
案例:我的同事吴先生是中国移动动感地带的一名用户,他曾遇到过这种事件:“收到中国移动的账单后,随便浏览一下代收费项目,我大吃一惊。作为一个网龄达7年之久的老网虫和IT人,居然也中了这些SP的招。代收费如下:SP名称:新浪网,服务代码:8888,短信条数:1条,费用:0.15元。我从来没有在新浪注册过自己的手机。但其竟然于2003年12月27日12:16向我发送新浪娱乐新闻一条“王志文芬妮案”,我吓了一跳,以为自己被强制订阅了娱乐新闻,立即回复0000到8888(注:0000为取消订阅短信代码。),结果系统反馈我未订阅任何短信(但是0.15元的信息费已被扣掉。)。令人气愤的是,2003年12月28日01:03(也就是万籁俱寂之时),新浪又莫名其妙的向我发送伊朗地震新闻一条。我当即抓起电话向1860投诉,但客服说无权管理此类事情,新浪可能是随机编出手机号码进行群发。我只有愤怒。”
观点:短信不仅是中国门户网站的救命草,更是它们的摇钱树。谁会想到一条0.1元的短信竟会蕴涵如此之大的商机?据统计,目前网易、新浪、搜狐和TOM四家门户网站的短信收入占到整个中国移动合作方短信发送市场份额中的80%,中国移动允许合作网站在0.10元/条的基础上,加收最高达2.00元/条的增值服务信息费。在如此诱人的条件下,出现一些擦边球甚至违规操作也就不足为奇了。我们欣喜地看到,信息产业部于2004年4月21日正式发出通知,规范蓬勃发展但问题重重的移动短信业务,一直以来困扰用户的“短信之痒”将有望得到整治。
同时,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也要主动拿起法律武器予以还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以及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因此,如果您发现自己落入了短信陷阱,可以马上要求SP退还多收的一切费用。
对策:虽然只有0.15元,但某些SP不会如此“仁慈”,“狮子大开口”消费者就难以招架。强制订阅,诱导消费只是短信陷阱的一种。为了避免这样的陷阱,在此建议消费者:在SP的宣传资料中如果没有看到类似“发送x x到xxX订阅xx”或者“发送xx到xxx获取xx的帮助信息”之类的明确说明,不要随意发送短信给SP。取消订阅短信的默认代码0000,只有在消费者确实订阅过该SP短信后,方可发送,否则也不要贸然向SP发送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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