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其仁:监管专车 何不让城市先行先试

互联网 | 编辑: 汤正旺 2015-10-28 05:00:00转载

2015年一场由互联网发起的“专车”运动正展现出前所未有的生机与活力。在上个月的夏季达沃斯论坛上,滴滴快的CEO程维透露,滴滴快的除了每天为传统出租车撮合订单500万以上,网约“专车”订单量每周增长30%,日订单量已突破300万次。

  不过,交通运输部近日发布针对出租车和专车新政策的征求意见稿,将饱受争议的网络约租车管理纳入一个传统出租车监管框架之下,引起了各界热议。不少专家认为,新规不但无助于网约车的发展,相反将可能成为阻碍创新,阻碍出行领域改革升级的“恶法”。对此,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周其仁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出行难是多年来“城市病”的一个痼疾,新技术和新商业模式提供突破难题的新机会,不要急急忙忙以老套子来对付,白白丧失一个能够改善缓解城市出行压力的机会。

  网约车监管与民意相悖

  10月10日,交通部出台了两份法规的征求意见稿,一份涉及专车,一份涉及出租车,意在改革传统出租行业,推行“专车新政”。征求意见稿一出,立即引发热议。之所以会引发热议是因为,互联网预约专车已几乎在一夜之间风靡中国各大城市,该市场的火爆已远远超出了预期。而主管部门的新规一旦正式实施,意味着,这种高性价比的“专车”将与普通大众告别。

  而出租车改革征求意见的两个文件发布至今已有半月,日前,交通运输部也公布截止到25日已收到各类征求意见达3220件,大致分为10大类,涉及出租车数量管控,网约车报废标准、驾驶员标准等各方面。不过,仔细研读交通部公布的意见,却有着避实就虚、避重就轻的嫌疑,与民意相悖。

  实际上,由于互联网约租车如专车、拼车、顺风车等诸多新兴业态,以共享经济的形式,极大提高城市交通资源的配置效率,改变人们出行的方式,产生了巨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北京市民李婧尤其青睐手机约车:“有时手机约车比出租车还便宜,而且叫车更快、服务更好。”

  周其仁认为,传统出租车模式有其内生的矛盾,无法满足出行要求,所以未能替代私家车的快速增长,导致城市道路资源更加供不应求。现在出现网约车的新机会,拟应耐心尝试,看看能不能改善或缓解都市出行的挑战。

  警惕既得利益扼杀互联网创新

  目前,网络约租车已经成为中国分享经济的领头羊和“互联网+”经济重要的创新和增长点,并且初步具备了国际竞争力。网约车发展虽然备受肯定,但也遭遇新规烦恼。

  其一,网约车新规降低司机参与热情。根据两份文件的征求意见稿指出,预约出租车与传统巡游出租车将实施分类管理,预约出租车只能通过网络或者电话预约接单,不允许上路巡游揽客“专车”经营者需符合6项经营条件。而按照交通部的‘新政’变相地对传统出租车的市场进行了保护,这显然是不符合市场化的原则,某种程度上架空互联网+发展,不仅降低产业热情,也降低直接参与方专车司机热情。

  其二,网约车新规将阻碍创业创新。申请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服务所在地与注册地不一致的,应在服务所在地登记分支机构。

  周其仁告诉记者,无论出租车,还是网约车,说到底终归都是一项属于城市的事务,应该在地方和城市的事权范围内。在地方多样性实践经验尚不足的情况下,交通部匆匆忙忙发布这样一个全国统一规范的行政令,看起来不那么妥当。上海交委根据当地的实际,尝试“政府管平台、平台管理司机”,为什么不让人家多试试,看看效果再定夺?现在急急忙忙拿出全国一刀切的规范,可能把网约车能够减缓城市出行压力的机会也丢掉了。政府倡导“互联网+”,网约车正是“互联网+城市出行”?不多试试就拿一套老办法来管,是不是有点叶公好龙?

  其三,市场规模可能会造成极大压缩。综观交通部的网约车管理新规,其核心条款是界定了网约车辆的出租客运性质。

  周其仁认为,创新难过利益关。难上加难的,是市场的自发创新能不能被纳入合法的制度框架。其实,鼓励、支持创新是上限,达不到的话,能守下限也不错,那就无论如何不要轻易用行政权扼杀创新。

  监管规范网约车应让城市先行

  当前,从中央政府的顶层设计到地方政府的基层创新,都对新兴的专车平台敞开了怀抱。但此番意见稿一出,引起如此大的争议和思考,监管或许是有必要,但过度监管可能会架空“互联网+”,抑制创业创新。

  我们看到,从新规中交通部给互联网约车列出了以下几种症状:来源不明、服务存在绕路、宰客等现象以及平台的随意加价现象。但很多专家学者强调互联网大数据的作用,如平台会通过派单机制自然排除挑活儿的司机,在线支付也不会给司机任何宰客的机会,甚至直言监管与民意水火不容观点。

  对此,周其仁指出,传统出租车为什么长久以来都解决不了出行难题,就是因为一直沿用全职模式。网约车最有价值的地方恰恰不是全职,所以有弹性的,可以更好地满足有涨落的需求,满足城市居民多元化出行的需求。非常现实的问题是,不少城市居民出行难,而发展轨道和其他大公共交通尚需时日,并非一日之功。况且大公交就是发展起来,短途的点到点的小公交也还有需要。政府制定规范,要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要在经验的基础上分辨到底哪些管制是必要的,怎样管制更合适。

  创新也会带来新问题,那就研究如何解决,才能更好存利去弊。让各个城市多一点自主权,多试试以不同的方法解决新问题,以不同的途经寻找多方利益的平衡。在地方和城市实验的基础上,交通部门再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归纳,立出一个全国性的管理办法,是不是更容易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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