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剑网》再告外挂制作者(经营者)书

互联网 | 编辑: 2004-09-24 10:46:24
《剑侠情缘网络版》游戏软件是 金山 公司自主研发的大型网络游戏产品。本公司已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对该软件进行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并取得登记证书(编号:软著登字第BJ0140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出版管理条例》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 等相关法规的规定,金山公司对《剑侠情缘网络版》游戏软件享有著作权和修改权。任何人只有在软件著作权人授权后方可对软件进行修改,否则均属于侵权违法行为。

   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于2003年12月18日发出了 《关于开展对“私服”、“外挂”专项治理的通知》 ,该通知中明确指出:“‘私服'、‘外挂'违法行为属于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应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非常遗憾的是,一些名曰“精灵”、“剑神”等的外挂软件粗暴践踏了我公司《剑侠情缘网络版》的合法权益,严重影响了金山客户的公平消费原则。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金山公司在近期已通过技术手段锁定了外挂制作者,并向公安机关提供了证据充足的报案材料,公安机关已开始立案侦察。

   金山公司在此再次告外挂制作者(经营者):立刻停止一切外挂软件的开发、升级、维护,关闭外挂软件的下载、验证、升级服务器以及网站、论坛等有关的设备,停止一切与传播、销售外挂有关的侵权违法行为!

   “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严厉打击外挂是广大金山客户的共同心声。金山公司同时也奉劝使用外挂的客户,依照业界惯例,我们近期将会对使用外挂者作删除角色的处理。  

   外挂制作者(经营者),如果你们仍置若罔闻,请慎重考虑由此带来的严重后果。

   金山公司

   2004年9月22日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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