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网络让人可以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可以不用出门就结交来自五湖四海的朋友,享受到了从来有过的便利。但是网络也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交朋友也可以匿名辱骂,人身攻击。
近期,四川法院公布2017年十大典型案件,其中就有网络骂人被处罚的案例。有位仁兄和朋友因为琐事产生矛盾,于是不但辱骂朋友,还将骂人的语言和被骂者的私人照片发布到自己朋友圈。最终,法院判定其触犯了名誉权侵害罪,并且要求这位兄台在朋友圈发布道歉函,维持天数不低于3天,并且赔偿B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科普一下,尽管互联网用户言论比较自由,但是辱骂他人就算侵害了他人的名誉权,此外,微信聊天记录,朋友圈截图都可以在诉讼中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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