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书要求本案涉及侵权的米家小米电风扇不得再制造和销售,侵权人向格力电器支付人民币185万元。
日前,格力电器旗下账号@格力文传发布消息:针对小米官方旗舰店所售米家小米电风扇BPTS01DM侵犯我司专利权案,2022年12月22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做出一审判决【(2021)粤73知民初1399号】,判决其行为已经构成侵权,并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并收到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6月18日出具的【(2023)最高法知民终1123号】法律文书,该文书要求本案涉及侵权的米家小米电风扇不得再制造和销售,侵权人向格力电器支付人民币185万元。
对此,小米方面回应称:经查,我司并未收到任何环境电器相关诉讼。
根据文书内容来看,此次事件的原告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则是东莞京东利昇贸易有限公司以及浙江星月电器有限公司。经查证两家公司均为互联网销售业务为主体。浙江星月电器有限公司则是一家专以物联网产品为载体,以互联网为工具,为全球环境领域有需求的用户提供高品质空气的高端品牌服务公司,公司主营造梦者恒氧新风机、中央恒氧新风系统等系列产品。
此次事件的主角,米家小米电风扇是一款立式风扇产品,支持四挡风力调节以及自然风吹拂,这也与浙江星月电器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高度关联,猜测其为此次米家小米电风扇BPTS01DM的核心供应商,而此次诉讼内容牵扯的所谓技术专利侵犯,则有极大可能性为供应商技术侵犯,与小米方面无过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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