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对两家 违规经营网吧判"死刑"

互联网 | 编辑: 2006-07-20 10:26:06

    “土桥金周路有一个‘黑网吧’,里面尽是未成年人在上网!”昨日上午9时31分,本报联合市文化局开展的暑期特别行动——“围剿不良网吧”迎来第一通举报电话。一个半小时的热线时间内,嘉宾接到8通对“不良网吧”或“黑网吧”的投诉,同时,部分市民及网吧业主也争相打进热线与市文化局官员交流。

    接报出击

    「现场一」“黑网吧”内遇查

    未成年人不惊不诧?

    上午10时许,一位市民向本报热线反映,金周路内有一家“黑网吧”,长期接纳未成年人上网。接到举报后,本报记者立即与执法人员赶至现场,当时,该网吧正在营业,里面几乎坐满了未成年人。看见有人来检查,一名小男孩赶紧悄悄地沿着墙边跑了出去,但更多的未成年人却只是抬头看了看,又继续酣战。记者看到,这家网吧没有安装风扇等通风设备,闷热无比。面对检查,老板王建平(音)坦率承认自己没有办理任何证照,一直接纳未成年人上网。执法人员依法对该网吧进行了取缔。

    「现场二」1次接纳15名未成年人

    猖狂网吧被判“死刑”

    “月亮湾文昌路的‘天天上网吧’太猖狂了。”上午11时许,一名家长打进电话诉苦说,她的孩子从10岁开始在附近网吧玩游戏,整整玩了3年,学习成绩也从班上第一、第二名落到了倒数十名。看着孩子一步步沉迷于网络,这位母亲央求网吧老板不要再接纳她的孩子,可网吧却根本不理会她的请求。

    接到举报后,市文化局执法人员下午4时许赶到“天天上网吧”,还未进门,就见网管人员匆匆往屋内奔去,执法队队长刘平一个箭步冲到网管面前,制止了他开后门放人。经查,这间网吧居然接纳了15名未成年人!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一次接纳8名以上未成年人的网吧将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随后,执法人员对网吧进行了清理,并责令网吧老板尽快前往市文化局接受处理。 本报记者 管燕 薛玲 摄影 刘晋川

    2封公开信

    邀你抵制“不良网吧”

    日前,成都市网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向全市中小学生家长及全市网吧经营业主发出了公开信,希望全社会都行动起来,抵制“不良网吧”,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嘉宾感言

    打“不良网吧”还靠大家

    隋会森(成都市文化局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光靠我们执法还远远不够,我们也希望网吧业主、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都能行动起来,一方面合理合法经营赚钱;另一方面安排好孩子的暑假生活,遇到违规经营网吧及时举报。

    不良网吧曝光台

    暑假以来,市文化局对400余家网吧进行了巡查,发现其中12家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现登录如下:

    纵横天下网络有限公司 成华区怡福路天府苑综合楼

    新感觉网吧 双栅子街7号

    碧云天网吧 武侯区碧云路1号

    枫林网吧 肖家河中街43号附9号

    燕燕网吧 抚琴西路115号

    飞速网吧 卧牛巷15号

    梦幻网吧 东安南路31-33号

    新宇网吧 水碾河路6号附8号

    殷商时代电子科大网吧 建设路电子科大公寓

    成华区自由人网吧 新风路98号附19-22号

    千禧红网吧 抚琴西南街

    蓝客车网吧 金牛乡金固路扶贫办综合楼

    今日起,本报将联合市文化局推出“不良网吧曝光台”栏目,如果您的身边也有此类网吧,请迅速向本报热线962111或市文化局公开电话12318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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