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充大量Q币获刑13年 网上销赃露马脚

互联网 | 编辑: 徐晓赟 2007-04-10 01:00:00转载

日前,我国最大的网上电信资费盗窃案在浙江丽水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利用高科技手段窃取电信资费87.448万元的成都瑞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老板胥磊获刑13年,并处罚金20万元;同案犯陈雄章获刑10年,并处罚金15万元。

这是迄今我国在网络犯罪量刑中最重的案件。而破获该案,两名“网络大盗”托管在重庆的服务器提供了关键性的证据。

淘宝网销赃线索挖出主犯

去年3月24日,浙江丽水市电信公司发现,该市充值业务两天内暴涨到了16万元,其中15.34万元属Q币充值业务。这大大突破了平常每天5000到1万元的业务量。此外,拨打充值的号码大多并不存在。

警方随后发现,淘宝网上“堆金叠玉”、“寻缘寻缘”两个店铺以3.5折的低价大量兜售Q币,十分可疑。在警方讯问下,两名商家交待:这些Q币均是从四川一用户处以3折价格批发而来。同年4月28日,成都瑞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老板胥磊和员工陈雄章被抓获。

雇多名大学生盗充Q币

胥磊在电子科技大学攻读硕士,其毕业论文是写的VOIP(网络电话)技术,并在其开设的公司经营VOIP业务。2005年11月,胥磊和陈雄章获得了盗打充值电话技术。两人搭建“盗打充值电话平台”,秘密对全国各地电信线路进行测试,破译了电信充值平台的“换号规律”,发现可通过固定电话或移动手机呼叫转移方式进行盗打。

两人随后雇了多名大学生全天候盗打充值电话,将盗打所获得的Q币充值到其事先准备好的QQ号中。充值后产生的话费转嫁至被盗打的固定电话上。 因网上“散卖”来钱太慢,他们还找到了淘宝网的商家,将Q币以3折价格批发出去。

盗打资费超200万元

两人落网后交代:共获利70多万元,使用充值的QQ号上万个,盗打充值电信资费在200万元以上。

警方提取其托管在重庆电信五里店IDC机房的2台服务器,由福建中证司法鉴定中心进行科学技术鉴定,从硬盘文件碎片中恢复出部分盗打充值记录,认定其用于充值贩卖的QQ号达6000多个,窃取的电信资费为87.448万元。警方还根据银行账户汇款,认定胥、陈二人获得的赃款达70.6811万元。

论文也成了法庭证据

丽水市检察院认为,胥磊等人盗打产生了大量的电信资费,盗窃对象是电信资费,构成盗窃罪。充值Q币网上销赃的行为,属于获利途径。 检察院向法庭提供了证据,胥磊的硕士学位论文也被用于证明其精通VOIP技术。 丽水市中级法院最终认定:两被告构成了盗窃罪。 胥、陈二人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到浙江省高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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