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市一中院一审宣判百度网在诉上海很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锐聪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和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中一审胜诉,来自上海的“很棒小秘书”软件在“4·26”第七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成为北京地区被处以法律制裁的第一款“流氓软件”。
百度网诉称,上海很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北京锐聪科技有限公司在京代理的“很棒小秘书”软件,自2004年8月起,由二被告在向公众提供下载。用户下载后,该软件会在windows系统启动时自动运行,当用户在百度网进行搜索时,该软件会在百度网搜索结果页面右下侧强行插入预置的广告页面,使百度搜索页面发生重大改变。该广告页面不能被拖动,30秒后自动消失。百度网认为二被告利用“很棒小秘书”软件强行改变百度搜索结果页面,构成对百度网著作权的侵犯。百度多次与二被告联系,但被告置若罔闻。百度网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利用“很棒小秘书”软件进行不正当竞争及侵犯著作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4万元。
一中院经审理认为,很棒公司、锐聪公司的行为构成对百度网的不正当竞争,支持了百度网的诉讼请求。据此一审判决很棒公司、锐聪公司立即停止利用“很棒小秘书”软件对百度网实施修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各自网站首页位置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百度网经济损失人民币30万元。
作者:王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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