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4月2日截止。从各地反映的情况来看,自行申报的总人数与估计的高收入人数有很大差距,从已申报人员的结构上看,仍然由工薪阶层“唱主角”,私企老板、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寥寥,那些被列为高收入人群相对集中的行业,申报人数也相对较少。(新华社4月3日)
目前,中国许多高收入群体的薪资非常不透明,“灰色”的成分比较大。但绝大部分工薪阶层偷漏税问题并不突出。国家对工薪阶层征个税,不但成本低,而且也比较容易。或许正因为如此,几十年来,个税竟然赖上了“工薪阶层”。可以说,为了保证税收来源,“工薪阶层”成了许多收入状况不明的“高收入者”的替死鬼。我想,国家要做的更应该是加大对高收入者的征管力度,而不是老盯着工薪阶层的口袋。
我们知道,个人所得税既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又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这两个功能相互影响、并行不悖,也缺一不可。显而易见,没有谁会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的“灰色收入”。然而,在中国,最令纪检机关、税务部门头痛的是“灰色收入”,个人收入差距的核心,也在于“灰色收入”。对工薪阶层的个税征收不断加强,却放任这些“灰色收入”者,能够达到调节收入分配的目的吗?可想而知,不但不能,反而会挫伤公民纳税积极性、加剧社会分裂。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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