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光明日报》报道,发达国家互联网使用资费不到其网民收入水平的1%,而我国的比例超过10%,是发达国家的10倍。我国网民平均每月实际花费的上网费用为83.5元。如果按绝对的货币价格计算,美国人只要以中国人1/12.88的价格就能买回相同的信息量。
世界银行近日发布的《中国的信息革命:推动经济和社会转型》报告指出,尽管中国拥有世界第二大互联网和宽带市场,但目前中国互联网使用价格占收入水平的比重仍然偏高。发达国家互联网使用价格不到其收入水平的1%,而中国的比例超过10%,是发达国家的10倍。
对此,专家认为,我国的互联网使用资费至少有20%至30%的下降空间,而价格下降的关键是市场的充分竞争。今年初,信产部部长王旭东在全国信息产业工作会议上表示,2007年我国电信资费可能实行“不管下限、只管上限”的“上限管理”,一石激起千层浪,降低上网费的呼声再次响起。
毫无疑问,互联网运营商对此也十分清楚,但由于他们对互联网始终处于垄断地位,因而对降低上网费并不热心。然而,运营商并没有考虑网民的利益。拿收入水平比较高的北京地区来算,市民的月人均收入只有1000元左右。而普通市民每月却要拿出上百元来上网,这显然加重了他们的生活负担,部分市民因此对互联网敬而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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