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市天河区某小学工作的阙老师向记者反映,“五一”前出国旅游时她向旅行社交了10万元的押金,旅行社在退还押金时竟然不将利息计算在内,只退还了10万元,阙老师认为旅行社私吞了她的利息收入。(5月5日《广州日报》)
对旅行社退还押金不付利息的做法,心存质疑的恐怕绝不止阙老师一人,旅行社不但不认为自己侵害了旅游者的利益,而且还振振有词地声称这是“惯例”。这种各大旅行社通用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惯例”,其实就是一种行业联盟,是联手坑害消费者,欺行霸市的行为。一旦有了这种行业联盟,消费者就失去了用“脚”选择服务的空间和权力,“惯例”便成了这些行业谋取“惯利”的屡试不爽的手段。
以“惯例”谋取“惯利”已经成为许多行业的通病。电信、银行、航运等提供公共产品服务的行业,许多不合理的收费引起了消费者的不满,却动不动就拿国际惯例说事。这些行业的做法,不但不能说服消费者,反而引起消费者新的不满。比如,国外手机早就实行单向收费了,国内不但没有接轨,却推出让人眼花缭乱的各类套餐忽悠消费者。再如,最近媒体报道,发达国家互联网使用价格不到消费者收入水平的1%,而我国的比例超过10%,是发达国家的近10倍。人们不得不对这些行业的做法提出质疑:符合他们谋取的“惯利”,就是“惯例”,就必须对接。反之,就不是“惯例”,就不对接。
以“惯例”谋“惯利”的手段,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举不胜举。许多坑害消费者的所谓“惯例”再也不能让其继续存在下去了,有关部门应该逐一进行清查。还应该看到的是,凡善于拿“惯例”说事的行业,都具有一定的垄断性。破除垄断性行业的违法“惯例”,难度更大,一要坚决依法办事,查处一起纠正一起。二要有针对性地不断建立健全相关法律,让“惯例”伎俩无空可钻。三要引进竞争机制,逐步打破行业垄断。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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