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刚刚拿到上个月的手机账单的上海人周先生,吓了一跳,在北京出差一个月的话费竟然高达1300元。虽然自己办了长途套餐和畅听套餐,但是账单依然惊人。通信费共计1208.92元,其中国内漫游费就高达1111.46元。
电话费其实并不多,但因为在北京一个多月,有1100多的漫游费,他感叹当时真应该换个北京的手机号。
这个月过了还不到10天,在北京某大学读书的小李手机话费已经远远超过了上个月了,因为他选择了五一节去湖南旅游,在旅途中他虽然尽量少接打电话,但是高额的漫游费还是让他的话费提前超支。虽然很多移动和联通地方分公司开通了漫游优惠计划,但是比起本地通话费标准还是高了不少。
像周先生和小李遇到的情况有望在今年得到改变。
5月8日,信息产业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手机用户调查问卷,征求对国内漫游费上限标准的意见,该调查将持续到5月31日。
这是信产部、发改委今年完成“大幅度降低手机国内漫游费,全面推进手机资费‘双改单’”中的一项重要举措。据悉,手机漫游费新的上限标准将在今年的12月公布。
现行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预付费上限标准为0.80元/分钟,其他上限标准为0.60元/分钟。有人认为,网上调查问卷的出炉,意味着漫游费的上限评估程序进入新的阶段,我国离低漫游费、无漫游费时代又近了一步。
漫游费成本基本为零?
手机不在号码注册地接受服务就产生了漫游费,漫游费包括省内漫游和省际漫游。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政策与发展研究所教授阚凯力认为手机漫游的成本几乎为零。
他介绍说,一个手机到外地开机后,就向当地的移动网络要求服务。当地的网络看到这个手机号不是自己的,就向这个手机号注册地的网络询问;而注册地的网络在自动查询后,也只需要自动回复即可。之后,这个手机在新的地点使用,就与当地的手机没有任何区别,最后再由外地网络把计费信息传送给注册地网络。手机漫游的全过程,不过是由网络传送几个由计算机自动生成、比普通电子邮件还简单的信息,其成本与高达每分钟二角的漫游费相比几乎为零,所以漫游费完全是对外地手机的“歧视性收费”。
第二页阚凯力解释说有些消费者把手机漫游想当然地与长途通话联系在一起,这其实是一种误解。例如,在建立漫游后,贵州的手机在北京使用,就与北京当地的手机没有区别,与北京当地的电话通话不发生任何长途成本和费用。
漫游费是“中国特色”
阚凯力说,我国的国内漫游费源自九十年代,是典型的“中国特色”,至今还没有听说世界上其它国家有类似的作法。
当时我国的移动通信业还处于发展的初期,东西部地区的发展不平衡。东部地区发展较快,用户密集,所以设备利用率高,单位通话成本低;而西部地区则发展滞后,用户稀少,所以设备利用率低,单位成本较高。同时,当时联通公司的竞争集中在东部地区,所以在低成本的条件下,东部地区有可能实现比西部更低的资费。这样,为了保证西部地区的移动通信企业可以取得适合当地较高成本的收入,就必须防止东部地区的手机大规模地在西部地区长期使用。而且当时的手机远远没有达到普及的程度,为了尽快发展我国的移动通信事业,在充分告知并自愿的前提下,对“大哥大”适当多收取一些费用也是可以接受的。
正是出于这样的原因,在明知手机漫游没有成本的情况下,我国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对于跨地区使用的手机设立了类似于关税性质的“漫游费”。
低端消费者受害最大?
阚凯力认为移动通信公司在漫游费问题上之所以寸步不让,就是因为它已经成为他们牟取暴利的重要手段。现在的漫游费作用已经由保护西部落后地区发展变成保护发达地区高资费。我国的现状是高成本地区的手机资费低,而低成本地区的资费高,甚至往往高出几倍。北京等低成本、高资费地区的利润达到了骇人听闻的程度。
为什么低资费地区的手机不能够拿到北京等地长期使用,对这里的高资费产生竞争?关键就在于每分钟二角的漫游费。它像“关税”一样,使外地手机不能在高资费地区长期使用,起到了隔离市场的作用。
他认为如果手机通话的漫游费取消了,各地“双寡头”的垄断局面就会从根本上被打破,全国各地都会形成本地和外地的几十个移动运营商充分竞争的局面,高资费地区的手机费必然实质性地大幅度降低。
第三页“高资费地区大量用不起手机的低端消费者,更是漫游费的最大受害者。”阚凯力说,许多在北京的外地农民工普遍反映,他们在家乡可以用得起手机,但是到北京资费太高就用不起了。漫游费这一“关税壁垒”已经成为我国缩小贫富差距、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大障碍。
多数网民认为应该取消漫游费
据报道,最近,欧盟27国电信部长会议就建立面对移动运营商的漫游费管制上限达成了一个非正式协议。欧盟跨边界旅游者的移动漫游话费有望在今年夏天得以降低。欧盟可能会在5月就漫游费价格上限进行表决。有分析人士认为,这对推动国内漫游资费下调有积极作用。
阚凯力说世界上像我国这样收取国内漫游费的国家极少。例如,美国多年来全国全网同价,不但没有漫游费,连国内长途费都没有;欧洲国家较小,不但从来没有国内漫游费,连国际漫游结算费也已被强制性取消。
据了解,此次调查用户可通过两种途径发表对漫游费上限的意见,可到信产部官方网站通过手机验证填写调查问卷,也可以直接将意见寄给信息产业部经济调节与通信清算司。
截至9号晚上7点30分,共有3083名用户参与了网上调查。其中有44.74%的人每年有10-45天的漫游期,25.24%的人有45-90天需要漫游,而有20.14%的人需要漫游90天以上。参与调查的用户省际漫游通话费标准是0.7元-0.8元/分钟的占44.41%。0.56-0.60元/分钟的占到了31.06%。有54.05%的人认为国内漫游通话费标准应该和本地通话费标准相同。30.74%的人认为应该在一毛钱以下。
笔者就此调查致电阚凯力,在回答中他不断重复漫游费一定要“强制取消”。笔者拿调查问卷上的问题让他回答,“如果必须给漫游费个上限的话,那我肯定选择0元”,“这不是上限不上限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取消。”阚凯力的回答简短有力。
实习生 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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