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黄金周期间,记者在广东省东莞市采访时看到,几乎每个乡镇都有五星级或四星级酒店。据不完全统计表明,东莞市有星级酒店95家,其中五星级15家、四星级25家、三星级30家、二星级23家、一星级2家,已开业但未评星的高星级标准酒店13家。东莞“酒店现象”颇为引人关注。(据5月8日《人民日报》)
读到这条新闻,笔者查阅了一下有关“星级酒店”的知识。不怕您笑话,笔者原以为它与“非星级酒店”没有多少差别,只不过档次能高一些罢了,其实不然。所谓“星级酒店”,是指专门从规模、硬件设施、服务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划分出等级的涉外旅游酒店,有一级到五级不等。其中的一级到三级适合“中等人士”消费,而“四星级”、“五星级”则与“豪华”密切,属“上等人士”的高消费乐园!
那么,既然星级酒店是专门的涉外旅游性服务行业,在规模上、数量上到底要把握怎样的尺度才合适?是越大越多越好吗?回答应该是否定的。我们并不一概反对与国际接轨建造适量的星级酒店,但一定要适可而止,避免“星级”泛滥。拿东莞市来说,作为一个地级市,虽经济发展迅速,但没有多少名胜古迹和其他旅游资源,地方性外事活动和商业活动再多,似乎也没有必要建设“镇均一个”星级酒店。星级酒店过多,远离了我们的国情,也与中央提倡的勤俭节约、理性消费精神不相吻合,其负面效应大于正面积极意义。
具体来说,星级酒店至少有这样几个弊端:一是有悖大众需求。当地人以普通百姓为主,其消费也以普通消费为主,他们对星级酒店自然更不会“感冒”。外来旅游者大概也不会人人青睐星级酒店,其吃住宿意愿未必一味追求星级。二是助长奢侈之风。当前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仍处在初级阶段,居民收入较少,消费水平不高,大多数人与星级不沾边。一味增加星级酒店,未免有误导非理性消费、追求奢侈生活和铺张浪费之嫌。三是催生腐败现象。他们花纳税人的钱,不知钱的来之不易。长久下去造成生活作风的堕落。
针对星级酒店的泛滥,各地方政府应当积极发挥调控监管职能,避免其带来的种种弊端,使酒店经济健康发展。
来源:新华网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