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母求医,荒唐背后的悲凉

互联网 | 编辑: 顾沈伟 2007-05-17 12:30:00转载

 

“我妈得了直肠癌,我想让妈活下去!她才58岁,如果有70岁左右的大爷愿意出5万元救我妈的话,我们愿意把我妈嫁给他1日前,沈阳市民杜梅发布在网上的一个帖子引起极大的争议。大部分网友谴责此举“荒唐”,甚至有人骂她“畜生不如”。对此,杜梅表示,她不怕丢脸,因为她“不想妈死”。(据5月16日《辽沈晚报》)

“荒唐”、“逃避责任”、“畜生不如”,网友们的指责似乎也不是全无道理,但是,笔者在看完这件看似荒唐的事件后,感受到的更多是沉重的悲凉。

这种事情还少发生吗?就近期来讲:2月22日,湖北一对贫病交加的夫妻把自己捆绑在一起,相拥投江,留下一个12岁的儿子;4月18日,琼海一名男子因无力承担医药费,将自己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婴儿丢入河中致其溺亡;4月24日,在广州海珠广场上,一男子脖子上挂着“卖子求医,救妻一命”的纸牌,身边坐着妻子和儿子……这些事件屡见不鲜,在刺痛着我们的心同时,事实也击中了我国医疗制度的软肋。

在我国当前的医疗保障体制下,药价虚高、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已成为一个日益尖锐的社会矛盾,大部分的家庭在面临重大疾病的时候只有倾家荡产,甚至只好“回家等死”。卫生部日前发布的2006年的卫生统计公报显示,我国医药费用仍持续增长,门诊病人及人均医疗费用在6年间增长了40%。卫生部对此的回应是:经济发展,需求增加,药价上升是正常的趋势。这无疑是让人焦虑的,如果这个问题再不解决,因医疗产生的社会矛盾还有进一步激化的危险。

根据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的“五个需要层次理论”,寻求安全、寻求生存是人的较低层次的需要,只有这些需要得到满足后,人有可能去寻求社会交往、受到尊重、自我实现等需要。如果一个国家的国民连基本的医疗服务都得不到保障,那还能指望他们遵纪守法、奉守道德吗?构建和谐社会从何谈起?

一个好的消息是:我国正在加紧制定新的医改方案,并且医疗服务将由政府主导为主。但这个新医改方案10多个部门讨论了也有几年了,方案出来一个又一个,但最终的方案却迟迟不能敲定。这无疑让大家很着急。希望有关部门能加紧步伐,尽早制定行之有效的医改方案,让百姓病有所医,基本医疗服务有所保障。类似“卖母求医”的新闻再也不要屡次出现了。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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