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联合早报》15日报道,根据《福布斯》最新出炉的“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中国排名全球第3,税负痛苦指数是152,是亚洲经济体中税务最重的国家。第一和第二分别是法国和比利时,税负痛苦指数是166.8和156.4。(5月16日《广州日报》)
纳税是公民的义务,公民的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既然是法律所规定的必须履行的,那么不管痛苦与否你都必须得履行。比如法律规定公民必须依法纳税,那作为公民就必须缴纳。
但问题不在于中国目前的税负有多重,而在于中国目前的税负不公。我以为,这是比税重更令人痛苦的一件事。
首先,工薪阶层成了纳税的主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2004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1700多亿元,65%来源于工薪阶层。而这一情形与较早开始收取个人所得税的美国恰恰相反。据统计,年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的高收入群体所交纳的税款,每年占美国全部个人税收总额的60%以上,是美国税收最重要的来源。2001年,20%的富人占有80%的金融资产或储蓄,但其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仅占总量的不到10%。在广州,高收入人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仅占总额的2.33%。交税是每个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但这种工薪阶层成为国家税收的主力绝对不是一件令人快乐的事,我作为工薪阶层的一员,我丝毫不因为成为国家税收的主力而骄傲,而是感到痛苦,为纳税不公而痛苦!
其次,纳税人纳税后并没有享受到应有的社会保障。前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司司长曾说过:过去由单位和国家承担的一些保障福利,比如住房和医疗,至少以前是国家承担,但现在基本转为个人承担。这样一来,维持个人生计所需的费用就上升了,即使税负痛苦指数不高,但个人经济负担的加重只会比税负更重。
而国外纳税人所纳税费中,包括了各种社会保障费用。如在美国,工资税一律进入全国统一的社保基金帐户。它是一种严格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缴费——返还”制度,一部分城市居民向社保帐户缴费,同时另一部分居民(主要是退休者)以社保津贴的方式从这个帐户中领钱。
因此,他们作为纳税人是没有后顾之忧的,他们的医疗社保是很健全的。而我们作为纳税人基本上是为国家做贡献。如果完全是为国家做了贡献也是可以的,但纳税人也基本不知道自己所纳税究竟做了什么。中国的官员队伍是庞大的,官员的工作效率是低下的,行政开支是浪费惊人的,官员的贪污比例之高也是世人皆知的。这里面有多少是纳税人所做的贡献?
再次,中国的高收入群体不但对国家的纳税少,而且,他们运用他们的高智商和高科技手段想方设法逃避国家的税收。据《中国新闻周刊》的披露,目前高收入人群常用的避税方法大致有三种:第一是法律规定只要股东的税后利润不经过分配就不用交税,所以很多公司账户上有利润,但股东长期不分配,借此避税;第二则是高层管理人员领取非常少的工资,以单位的名义购买相关资产,然后供个人使用;第三是企业有账外资金,通过账外资金来取得其他收入。这些方法经常为企业界和私营业主采用,而对于演员、律师等自由职业者,他们的收入带有很大的不均衡性和非常规性,许多一次性收入存在性质不明、申报不易等问题,加之征管困难,也成为漏税的原因之一。
高收入群体逃税的办法还有许多。例如对国家税收工作人员的贿赂;钻国家税务制度的漏洞等等。这样,高收入群体本来对国家的贡献与他们的收入就非常不成比例,又千方百计逃税偷税。如此一来,不仅国家蒙受损失,而且,这样对工薪阶层更不公平。而税收人员对工薪阶层是一分钱也不会含糊的,每月的税费直接从银行就给你扣除了。对于高收入群体庞大的税务体系却拿他们无所作为。
第四,各种政策的减免税收也加大了税收的不公。在我国的许多地方,为了吸引外资,几乎全都打着减免税收的旗号为号召。除了税收减免、财政返还、低廉地价等优惠措施外,更有甚者,为了政绩与官帽,会对税务部门的查税工作进行干预,这就是很多外企敢于“越亏损越投资”的一个重要原因。
有数据表明,外企在中国平均亏损达51%-55%,年亏损金额逾1200亿元。另据国家统计局统计结果显示,去年1—4月份,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利润(1075亿元)下降幅度为3.5%。对此,国家税务局官员认为,亏损企业2/3属于非经营性的原因,意在避税。保守估计,我国一年流失的外资企业税收已达300亿元。
因此,《福布斯》最新出炉的“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中国排名全球第3,税负痛苦指数是152,是亚洲经济体中税务最重的国家”这一说法只说对了一半。中国纳税人贫富不均所带来的痛苦指数比税负痛苦指数更高,也更危险。因为,中国圣人早就说过:“不患寡而患不均。”税负带来的真正痛苦尽在于此。
来源:红网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