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都市快报》5月17日报道,浙江街头首现美女协警,很多温州市民在路过时代广场路口时,发现站在路中央指挥交通的居然是身材高挑、眉清目秀的女孩子!不但行人注目,就连路过车辆上的乘客都忍不住,掏出手机拍个不停。
用温州交警支队的话说,与传统的男性执法相比,女性更富有亲和力,司机更加听话。
不看“法规”看“美女”,整个一“重色轻法”!温州交警启用美女协警,巧施“美人计”,笔者以为,似在制造噱头,纯属矫情知法。
在此,我们并不排除美女协警对提升交警整体形象和市容市貌的积极意义。但是对公众而言,确保交通安全,靠的是法律意识和交通意识,而不是审美意识;对交警而言,维持交通秩序,靠的是服务意识和执法能力,而不是美色来吸引眼球,来弥补执法缺陷。
美女协警固然“养眼”,甚至“抢眼”,就连红绿灯的闪烁也有可能被美女遮望眼,笔者担心,那些为饱眼福的司机(特别是男性司机)难保不会走神,如果一时陶醉打错了方向、错踩了油门怎么办?笔者不禁要问:是这种被美化的执法行为,究竟增加了执法效力?还是使执法效力大打折扣?
美女协警走上交通岗,难掩交警系统普遍存在的惰政意识。我们提倡执法人性化,但不能矫情化;提倡亲民形象,但不能“以色相要”。真正的执法为民,应该是端正服务意识,加强文明执法,为民排忧解难,相信这样的执法才会更具效力、更具魅力。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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