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人老爹的“行乞证”畅想曲

互联网 | 编辑: 顾沈伟 2007-05-19 17:10:00转载

 

过不了多长时间,乞讨问题就会在报纸上不高不低地来那么一下,好像乞讨现象不消除,就有很多人睡不着觉一般。但乞讨问题扰人清梦,不在于乞丐的命运让人忧虑,而在于乞丐没有马上从眼前消失。最近,又有学者说了,乞丐应该用发放“行乞证”的办法来加强管理,这样就能够做到文明行乞(《人民日报》昨日报道)。

管理、文明、持证上岗,都是如雷贯耳的一些说法和做法,现在似乎马上就要像雷一样贯到乞丐的耳中去了。“加强管理,持证上岗,文明行乞”,如果拉一条红布幅,行乞至少在标语的待遇上可以与经商、办厂、执法等等相当,“纳入规范”的同时,差不多也就是宣布行乞是一项事业了。

但我对文明行乞的认识是模糊的。尽管媒体上也会报道在路上抱住大腿不让走等让人尴尬的强乞行为,但更大的“文明”忧虑却在于乞讨者不识大体,主要表现就是到处去讨,连“形象展示区”都不放过。加之收容遣送制度作古以来,强制将乞丐收进去的办法行不通了,“满街都见着乞丐”的忧思更形深重。于是,前几年就有了“禁乞区”之议。我知道,“禁乞区”之议中,虽然反对设立禁乞区的意见占了上风,但事实上一些地方已经闷声不响地将“禁乞区”的设立变成了现实。

现在,“文明行乞”问题再出,想必是“禁乞区”之外,乞丐也让人看不过眼了。调查统计说,广州135名乞讨人员中只有5人仅靠通过乞讨行为以获取生存资源,别的都是“职业乞讨”。这样,甄别真假乞丐(更准确地说是甄别乞丐是否真的只能靠乞讨为生)就有了理由,为了确保甄别的权威,就要建立“行乞证”制度。

学者的这种政策建议,使我马上联想到人民公社时期,人与土地、单位或者街道紧密联系在一起,要出外乞讨,那也是要开证明的。电影《焦裕禄》中有一场戏,就是几万人都要开证明外出乞讨,搞得焦书记泪雨滂沱。我又看过历史,英国伊丽莎白女王时期,有禁止流浪和乞讨的法律,违反三次要治以重罪。

我觉得“行乞证”之议,虽未如伊丽莎白女王的法律那般铁桶森森,但确是在搞一套“国家乞讨制度”。倘若制度大成,岂止是乞丐城市将变得整洁,想过不三不四日子的人将无所遁形,那些非乞讨不得生计的人也将走投无路,也许证没办下来,人已经文明地归了西。

当然,我又可以想象,既然要办证,一定会有“该办尽办”而且“该办快办”的承诺,当然这也就完全进入了我们已经见过的管理与审批的套路,该办而不办,吃拿卡要等怪事又会在乞丐管理领域体现出来,文明乞讨培训班之类的考试评级制度将要登场,乞讨市场准入证明将要卖出高价。而且行乞证的颁发也就是国家信誉担保的极度贫困且无力人员,那么乞讨势将因为竞争者的减少而成为真正的高收入行当……

这样一来,“国家乞讨制度”岂只是使乞讨变得文明,而且还要进行年审,将那些不文明的乞丐、已经脱离贫困的乞丐的证件吊销,这就是说“国家乞讨制度”就会成为一种特殊的福利制度,批准成为乞丐既是政府的权力,同时也是政府的特殊扶贫措施,乞讨业将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特殊阵地。国家既然批准乞讨作为一种正规职业,那也有必要建立“乞讨工会”及行业管理协会,传统的丐帮也就像儒家一样,完成了“现代化转型”。

乌拉,“行乞证”之议,真天才神思也。有专家说,英法荷等国已推行“行乞证”制度,我希望通晓外国事务的人们查考一下准确性如何,又是否以“文明乞讨”为宗旨。去年我参观巴黎圣母院时,见门口有一乞丐,也没看注意他是否佩戴了行乞证。

今年1月,无数法国人为94岁的“穷人老爹”阿贝·皮埃尔送行,这位不惜用愤怒和“挑衅”向无视民众疾苦的政客发出“神圣的怒火”的僧侣,被希拉克称为“法国的良心”、“善的化身”,自1954年开始,他曾经17次被评为全法最受爱戴的人,2005年还被全法电视观众评为法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三个人之一。

“穷人老爹”当然是不适合中国国情的,因为从阿贝的事迹看,法国的乞丐、无家可归者、穷人真是不少,而中国的学者调查认为,哪怕行乞者中,真正不得不靠乞讨为生的人也不到4%,这也就难怪为什么衣冠楚楚们见了破衣烂衫的人就要恼火,分明是装穷啊。中国没有产出“穷人老爹”、“穷人经济学家”或者特蕾莎修女,真是太正常了,谁叫中国的真乞丐、真无家可归者这么少呢?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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