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沃县李村乡石滩村农民张志祥为讨要6万元执行款,14年间不断宴请翼城县法院法官,倒贴7万元,至今也没有拿回一分钱,却被告知执行款已经付给了没有利害关系的他人。(5月21日《山西晚报》)
这真是可以收入《笑林广记》的幽默故事,一波三折,妙趣横生,超出了人们的想象。只是“冷”了点,让善良的民众实在笑不起来。不过,倒是可以对这则冷幽默进行一番剖析,看其背后到底隐藏着些什么。
法官是法律的化身,是正义的捍卫者,是真理的保护神,是公平的维护人。倘若法官失衡了心中的天平,蒙羞的必然是神圣的法律。那种“吃了原告吃被告”、“不给好处不办事”、“法律就是法官的嘴”等上不了台面的潜规则,被演绎成法官队伍心照不宣的“应用程序”,出现“一男子为讨6万执行款请法官吃饭数年倒贴7万”的新闻,就不是偶然。如果不是原告倒贴7万,而是打点了两万三万;不是一分钱没拿到,而是讨回了四万五万,估计这件事就不是“新闻”了。这也是这件事情之所以能够在长达14年间“安然无恙”的原因。可怕之处也正在这里,弥漫在法官队伍里这种拿法律谋利益、搞法钱交易的做法,已经成为“共识”和普遍现象,翼城县法院法官只是其中的代表罢了。
更为可怕的是,被执行款早就到位,只是没有落到原告的口袋,竟然跑到全无关系的其他人兜里,真乃骇人听闻,让人感叹某些法官的“法力无边”,神通广大。新闻报道显示,一个名叫刘吉文的拿到4万元,一个叫娄成顺的拿到8000元,还有1.2万元,给了与案件八棍子打不着的张某某。可怜这笔钱真正的主人张志祥却一直蒙在鼓里,满怀着希望,仍在一次次宴请法官。而那些法官都受之若泰,欣然赴宴。这就不仅是人品和官德问题了,已经涉及到刑事责任,无疑是犯罪行为,至少犯有渎职罪和非法占有罪。法官竟敢挑战法律,不是法律软弱可欺,而是法官有办法逃避法律制裁。翼城县法院法官为所欲为处理执行款项事件,充分暴露了法官职务犯罪的漏洞。
尤其可怕的是,对法院和法官的监督,几乎处于空白状态。表面看,有各级人大会议和常委会对其监督,但只是停留在每年的审查报告层面,难有实质行为;就连这样的监督,也大多浮于形式,翼城县法院的报告年年都顺利通过,就从反面说明了问题。舆论监督不失为一柄利剑,可到了法院这里,就会遇到坚强盾牌的阻拦。最高法院做出规定,对新闻报道提出了种种限制。那就只剩下法院和法官的自律了,企求他们自揭伤疤自割痈疽,这又是被人类反复证明的最难过也最无效的措施。还是那句老话,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一则冷幽默,隐藏三重罪。罪恶已经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怎么清算罪恶,也是对当地如何执法的考量。原告获得国家赔偿,当然是题中应有之义;把害群之马清除法官队伍,并绳之以法,也并不难做到;最重要的,是从制度上根除法官法利交易土壤,并自觉接受包括舆论监督在内的各种监督。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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