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德基员工唐小菁状告百胜餐饮(广东)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和未按规定支付工作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等报酬一案,日前有了最新进展———双方接受了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百胜餐饮广东有限公司以“长期服务贡献津贴”的名义,双倍支付唐小菁2007年1月至3月的3个月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报酬共计4577.66元。(见5月22日《新京报》)
肯德基公然违反中国现行法律,屡屡侵犯职工正当权益已成为一种常态,因而倍受世人关注,曾一度引起公众强烈不满,有关部门公开表态,矛头直指本应按国际惯例办事的跨国公司。有了舆论鼎力支持,一些被侵害对象觉醒起来,纷纷拿起维权武器,与肯德基等知名品牌企业对簿公堂,唐小菁就是其中之一,让人不由肃然起敬。
面对巨大的社会压力,自觉理亏的肯德基放弃了顽抗,主动选择了调解,唐小菁满怀胜利喜悦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合法报酬,尽管只是区区4500余元,意义却不同凡响、非同小可。其示范作用在于,有了参照的标杆,相信会有更多的受害者不再成为“沉默的羔羊”,毅然决然向肯德基方面发难,寻求法律保护,或许这正是唐小菁状告肯德基的意义之所在。
肯德基作出了妥协与让步,给唐小菁应有的赔偿,此事表面看来似乎有了一个皆大欢喜的完美结局,而我却高兴不起来。赔偿本是天经地义之事,但百胜餐饮广东有限公司在拿钱时耍了一个花招,以“长期服务贡献津贴”的名义,将赔偿款支付给唐小菁。我们认为,“长期服务贡献津贴”与赔偿属于两码事,将两个概念混淆在一起,是地地道道的偷梁换柱行为,凸显出肯德基方面并没有赔偿的诚意。从某种意义上说,肯德基虽然输了官司,但口服了内心未必服气,对我国《劳动法》某些条款并不认同,甚至还有藐视与对抗的故意。所谓“长期服务贡献津贴”,我的理解是该店专项奖励资金,如今用来赔偿,绝非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给我们的感觉是,这不是因自己的过错而采取的赔偿措施,而是出于人道或者迫不得已的下策。
肯德基施予唐小菁“长期服务贡献津贴”可谓机关算劲处心积虑,国人如果认为拿到了钱就善罢甘休,那就正中了肯方设下的圈套。由此可见,不从制度和源头上规范包括肯德基在内的合资、外资企业支付劳动报酬行为,不法侵害还会屡屡发生,懂得维权的毕竟只是极少数。以“长期服务贡献津贴”名义进行赔偿,肯德基那些大大小小老板们,收回你那一套鬼把戏吧,你以为中国人真的那么好忽悠吗?!
来源:红网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