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根本上扭转治安问题,广东东莞将在每栋出租屋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这样做的依据,是因为长期以来,出租屋的外来人员成为东莞社会管理中的难题之一,大多数治安、刑事案件,都与出租屋有关。(新华网5月22日)
将外来人员当做盯防的重要对象和治安隐患,我们已不是第一次看到。不止一个城市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有关政府部门,曾建议提高城市准入门槛,限制外来“低素质人员”进入。他们最重要理由,就是外来人员犯罪率高。不少机构都拿出数据说话,如广州社科院称广州八成犯罪主体是外来人员,每年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有近80%是外来人员,其中近90%以上居住在出租屋;北京市公安局统计,外来人员违法犯罪率占全部刑事、治安案件的66.7%……
外来人员犯罪率高,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我们要问的是,外来人员为什么犯罪率高?难道人有一种天性,一到外地就会有暴力倾向或者是犯罪的冲动吗?
我们见过不少这样的实例:有些犯罪的外来人员,他们在进城前,是本分守法的公民,甚至是老实巴交的人,而进入城市之后,却走上犯罪之路。他们之中有生活走投无路铤而走险者、有饱受欺压激愤伤人者、有遭遇不公仇视社会者……
对外来人员犯罪率高的原因,有过很多种分析,笔者认为,有一种观点是最不能被忽视的。这种观点认为,外来人员(主要是农民工),身在某个城市,并未因身处城市而享受到城市的好处,这就形成了一种边缘人心态,使他们缺乏认同感和心理归属感,有的只是隔阂感,容易导致逆反心理和对立情绪,从而成为潜在的犯罪动因。
事实证明,很多外来人员进入城市后,尽管他们为这个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可他们没被当做这个城市的一员来看待。据中国社科院人口经济研究所2005年的一份调研报告,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1亿左右的农民工已占第二产业岗位的57.6%、商业和餐饮业的52.6%、加工制造业的68.2%、建筑业的79.8%。农民工的贡献如此之大,而生存现状却不容乐观:同种岗位工资更低,超时劳动且劳动条件极差,却得不到应有报酬;工资长期拖欠,多方奔走却得不到根本解决;没有选举权、子女入学无门、医疗缺乏保障……甚至,他们还时不时受到人格上的侮辱。比如,某地风景区禁止民工入内,某小区规定装修民工只能从旁门进入……在东莞厚街镇东溪村公园,“禁止外来工入园,违者将罚款100元”的告示牌,就挂了1年之久。
这样,虽然外来人员与城市的“主人们”生活在同一空间,但在社会心理上,他们却存在着高度疏离感。这让他们如何心态平衡呢?如何让他们保持高尚的人格呢?又如何让他们去喜欢这个地方,从而爱护这个地方呢?我们都爱自己的家,为什么?因为家是自己的,我们是家的主人,在自己的家里时,能感到安全和温馨。所以,要让外来人员都来爱护城市而不破坏秩序,要他们都能遵纪守法甚至品德高尚,最根本的办法,就是让他们感觉到他们是这个城市的主人。
我们不少城市对待外来人员的思路,却恰好相反,对外来人员进行有罪推定,认为外来人口就是素质差,把外来人口作为“治安问题群体”看待,处处防备、限制,甚至提出要驱逐外来人口。这种理念在社会上有不小的市场,在第六届羊城“小市长”的竞选征文中,竟然出现了“定期遣返部分外来人口、亚运会期间限制外来工进出”等建议──连小学生中都出现这样的言论,可见“排外”思想的影响有多么深远了。
越是对外来人员采取敌视的态度,越是对他们采取歧视性的防范措施,治安问题就越难办,哪怕作再多的财力和人力投入。相反,倒是一些善待外来人员的做法,能起到良好的效果。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在苏州,没有“外来人口”的概念,只有“新市民”;没有打工者,只有建设者。结果,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在此安居乐业,形成了外来务工者权益得到保护、治安难题得到解决、投资者得到回报的“三赢”局面。
想想也是,进入城市务工的人,都是怀着美好的憧憬去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价值和生活梦想,如果被善待、被尊重,谁愿意走向社会的对立面呢?犯罪行为产生,个人根源固然是直接动因,但社会原因也不应忽视,德国刑法学家李斯特曾提出,“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这句话在今天的中国充满现实意义。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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