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门前产子 诊所袖手旁观

互联网 | 编辑: 顾沈伟 2007-06-07 15:30:00转载

孕妇门诊部门前产子

新快报6月7日报道  昨天上午8时许,一名湖南籍孕妇在白云区嘉禾长红村的长红医疗门诊部门前,成功产下一子。据家属称,当时该诊所以不能接生为由拒绝接生。诊所方面称有苦难言。所幸送医院及时,目前母子均平安。

孕妇门前产子

昨天上午,在157医院,家属唐先生介绍,生产的孕妇姓彭,是他的弟媳。他们一家人来自湖南衡阳,两三个月前,身怀六甲的弟媳从老家来到广州。昨晨6时许,彭女士突然感觉肚子痛,“到了7点多,她疼得更厉害了。我们知道她快生了,就想赶紧送她去医院。哪里知道刚出门没多久,她就说受不了,一步也走不动了。”这时,家属们看到路边有个门诊部,就将她送过去。“诊所的医生说,他们没办法也没资格接生,要我们赶紧去医院。可当时差不多能看到小孩出来了。唐先生说,无奈之下,彭女士只好躺在诊所门前,“没想到没几分钟孩子就生下来了,我们求医生帮忙将脐带剪掉,医生还是不同意”。

“当时好多人都在旁边围观,很多人还给我们送来了衣服和毛巾等一些生活用品。”唐先生说,最后,还是街坊们帮忙打了120,将母子安全送到了157医院。

“幸好当时送来及时,要不然母子都会有生命危险。”157医院妇产科的宁医生告诉记者。

诊所也有苦衷

“当时我心里很矛盾,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长红医疗门诊部一位姓陈的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对于此事也是有苦难言。陈先生说,卫生部门多次强调,小诊所不能接生,而且他们诊所也没有妇产科,“要是接生发生什么意外,这个责任谁担啊?要是我们帮忙接生,一旦被人投诉,我们的营业执照就要被吊销”。这位负责人无奈地说。

据了解,《广东省医疗机构管理规范》第五章五十二条明确规定,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和卫生站等不得开展计划生育手术,未经批准不得开展接生和治疗性病业务。

广州市卫生局的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对医疗机构的经营范围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对于这种应急的情况,“小孩已经在马路上诞生了,任何一名医务工作者在现场,都有救死扶伤的职责”。

 

 

 

来源: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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