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证券交易过程中普遍采用的是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现场交易这三种形式,根据不同的形式券商向股民收取相应的佣金,其中尤以现场交易的佣金最高。然而不少股民发现,自己交替使用过三种形式,但不少证券公司却往往选择最高的费率统一收取佣金。
虽然监管部门明确此举不属于违规,但投资者对券商的这种“事前不告知”行为仍颇有微词。
在经历了“5·30”暴跌后,许多股民都损失惨重,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王先生想到要去查一下交割单,看看自己到底亏了多少。等拿到交割单核对时,王先生意外看出了一个问题。“我平日里主要是通过网络交易的,很少到现场,网络交易的佣金是1.6‰。但现在从单子上反映,我的每笔交易都是按照现场交易2.8‰收取的。我粗略地计算了一下,从去年10月到今年5月的7个多月里,证券公司多收了我3万多元。”于是,王先生与华泰证券安龙路营业部取得了联系。相关人员表示:“公司不是以单种交易方式收取佣金的,即使客户采用过多种交易方式我们也是按最高标准收取的。如今王先生提出了疑问,公司可以考虑给其一定的补偿。”
券商的解释并没有消除王先生心中的不满,“如果券商有他们的惯例,那么应该先对股民说明白,‘打闷包’的做法肯定有不对,我们这些投资者的权益有谁来保护?”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华泰证券安龙路营业厅有关负责人王学武。他说:“由于现在很多股民根本不关心自己每笔交易的佣金到底被收了多少,而证券公司也不可能给每个人的每笔交易单独计算佣金,因此绝大部分的券商都是按照一个账户打包计算的。但既然投资者有意见,我们一定会与股民协商妥善解决此事。”
监管部门说法
做法不违规但应事先告知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类似华泰这种做法在沪上证券公司中并不少见,不同的是有些券商在三种交易方式的佣金定价上差距较小,基本都在2‰上下,而有些券商采用2‰折中收取佣金。
华泰的行为是否违规,记者采访了监管部门以及法律界人士。证监会有关人员表示:“这种做法不属于违规,因为现在佣金都实行市场浮动制,券商可以在规定范围内自主浮动。但建议券商将具体计算方式事先告知股民。”而律师也坦言,如果投资者与券商就佣金问题达成过约定或协议,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券商应当履行。即使投资者在此前没有与券商达成佣金收取比率的协议,券商也应对具体的计算方式向股民尽到告知义务。
来源: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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