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府埋单 定向培养教师

互联网 | 编辑: 2007-06-23 16:30:00转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近日对外宣布,从今年开始,自治区将实施南疆四地州农村中小学“‘双语’教师特培计划”,依托区内普通高等院校,通过采取“特招”、“特培”和“定向就业”相结合的方式,由政府出资,为南疆喀什、和田、克州、阿克苏四地州乡镇,免费定向培养合格的中小学“双语”教师。

  “特培计划”分高等院校培养和中等师范学校培养两个层次。根据当前情况,自治区先行启动高校专科人才培养,今年招收500名专科层次汉语言(含民考汉)考生,由新疆师范大学、伊犁师范学院、喀什师范学院、昌吉学院、新疆教育学院、和田师范专科学校等6所区内高校承担培养任务。

  自治区设立南疆四地州农村中小学“双语”教师特培计划专项资金,全额承担“特培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实习支教的相关费用。但是,“特培生”毕业时达不到培养要求、不能正常毕业者,应全额退还培养费用。

  “特培生”毕业通过一定方式考核合格后,须按协议规定在南疆四地州县以下乡镇中小学校工作5年以上。“特培生”毕业后因任何原因违背“特培生定向就业协议”的,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并按协议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特培生”在基层工作期间,工作关系由当地县(市)教育部门管理,户口保留在县城,享受当地优惠待遇。同时,自治区要求就业地州有关部门要做好“特培生”接收工作,确保特培毕业生有编有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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