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女孩醉酒后脱衣跳艳舞被录

互联网 | 编辑: 2007-07-06 14:30:00转载

  核心提示:重庆一名女子参加一朋友的生日聚会,醉酒后为寻求刺激,与其他女子脱衣跳起艳舞,谁知自己的表演却被录下并在网上传播。其母亲知道后,将其赶出了家门。

涪陵一女子在江北区参加一朋友的生日聚会,醉酒后为寻求刺激,便与她人一起在网上跳起了艳舞,哪知自己的表演却被对方录了下来并在网上传播。其母亲知道后,认为她给家人丢了脸遂将其赶出家门。

酒后跳艳舞遭网上传播

这位叫蕾蕾(化名)的21岁女孩,家住涪陵区中山西路。今年5月下旬,她和几名同学一起到江北阳光城附近参加好朋友的生日聚会,当晚她们喝醉后,便关上房门在朋友家里上网。为寻求刺激,朋友建议她们通过e话通进入“辣舞室”跳舞。开始,她们不露头像,只穿着胸罩和三角裤跳热舞。半个多小时后,在对方的引诱下,她们对着镜头跳起了艳舞来。在此过程中,几名女孩的头部出现在了镜头中,其中蕾蕾露脸次数最多。过了几天,蕾蕾一个网络迷的表哥在某网站上看到了一段跳艳舞的视频录像,发现其中一人竟是表妹蕾蕾,还有她的特写镜头。表哥遂将此事告诉蕾蕾的母亲。在母亲的再三追问下,蕾蕾承认了跳艳舞一事。

母亲认为丢脸驱逐女儿

“你啷个做出这些给家人丢脸的事来哟?”母亲对女儿说,她败坏了家风,坚决不要她进家门,并称要与她断绝母女关系。随后,蕾蕾只得来到5公里外的姨妈家暂住下来。据其姨妈介绍,7年前蕾蕾父母离婚,女儿随母,“她妈是一个很传统的人,平时把女儿管得很紧。昨天,已经到主城找工作的蕾蕾在电话中哭着说,当时只认为是闹着好耍,现在感到非常后悔,“过段时间等母亲气消了后,我再回老家去给她道歉。”

可控告网站侵犯隐私权

市公安局网监处相关人士昨天称,如果有组织地跳艳舞,为了获利,那肯定是违法的,但如果是自愿的,那相关部门则无法干预。他还称,从此件事来看,最开始时几名女孩可能是自愿的,但没想到会被对方利用,并到网上去传播,这是违法行为,侵犯了对方隐私,女孩可通过司法途径控告对方和相关网站。

来源:网易

更多新闻请点击

相关阅读

每日精选

点击查看更多

首页 手机 数码相机 笔记本 游戏 DIY硬件 硬件外设 办公中心 数字家电 平板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