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毕业生就业政策多优惠

互联网 | 编辑: 2007-07-07 15:30:00转载
 记者从唐山市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办公室了解到,今年继续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对吸纳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提供优惠政策。

  自主创业优惠多

  2007年,开辟“唐山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绿色通道”,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毕业生,可向市商业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的,贷款利息由财政承担50%。“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也正在筹划中。

  9月1日未就业需登记

  9月1日后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实行失业登记制度,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劳动保障部门建立专门台账,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并组织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到2007年底,政府力争安排半数以上返回原籍的登记失业的毕业生能够实现就业。

  鼓励到中小企业就业

  对聘用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额的中小企业,地方财政安排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将采取政策倾斜。录用高校毕业生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必须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兑现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并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高校毕业生,今后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

相关阅读

每日精选

点击查看更多

首页 手机 数码相机 笔记本 游戏 DIY硬件 硬件外设 办公中心 数字家电 平板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