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例网络泄密案: 教师网传文件

互联网 | 编辑: 宋杰 2007-07-11 10:30:00转载

今年6月,西城区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部门正式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反渎局”的职责是通过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的侦查工作并结合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有效地控制渎职侵权犯罪。反渎职侵权局的侦查范围涉及刑法规定的40多条罪名,包括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刑讯逼供等罪名。在反渎职侵权局成立之际,相关办案人员向记者透露了本市首起网上泄密案。

绝密文件 网上悄悄流传

王某说,这份文件是赵红先传给他,他随后多次通过电子邮件向网友传送,一个大胆的网友竟把文件发到了互联网上。

2003年初,一份绝密文件悄然在互联网上流传。2003年5月,正当人们与SARS病毒奋勇作战时,外省市一个检察院反渎检处给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发来一份协查函,此协查函与一起网上泄密案有关。

西城区检察院反渎局的办案人员至今仍记得那份协查函里的重要内容:“因‘非典’时期不便来京调查,请贵院协助查找赵红(化名),赵红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网上的绝密文件是居住在外省市的王某透露出去的。王某向司法机关交代说,这份绝密文件是赵红传给他,他随后通过电子邮件向网友传送这份文件,供朋友们在私下讨论。没想到,有个大胆的网友竟然把文件发到了互联网上。

在外省市司法机关的配合下,办案人员在王某被扣押的电脑里,发现了一个存储文件,里面含有绝密文件。此外,王某的电脑里还有两封关键的电子邮件。一封电子邮件是王某与赵红的通信,信里写道:“赵老师,这是我的网友看了文件写的感想,请您指正。”另一封电子邮件是王某写给网友的,上面提到“这份秘密文件是北京的一个朋友给的。”

顺藤摸瓜 “主角”终于现身

赵红作为某研究院的高级教师,从来不跟同事讨论政治话题。他有自己的圈子—— 一帮专门研究、讨论政治的人。

2003年7月21日,西城区检察院反渎局办案人员来到北京的一所研究院。在“非典”时期,该研究院处于封闭状态,经过体温测试等初步检查,院方才肯接待这些办案人员,赵红随即被办案人员带走。据研究院方面介绍,41岁的赵红是这所研究院的高级教师,负责资料室的工作,他是北京人,尚处于独身,有一处独立住房。

在赵红同事的印象中,赵红人还不错,工作积极努力,就是性格有些孤僻。最怪的是,赵红从来不跟其他同事讨论与政治有关的话题,同事们都以为赵红对政治话题不感兴趣。然而,办案人员却发现,赵红对政治话题很感兴趣,他有自己的圈子—— 一帮专门研究、讨论政治的人。

很快,办案人员带着赵红来到其住处进行搜查,却一无所获。赵红的态度很坚决,他说自己不知道什么绝密文件。办案人员对赵红说,王某写给他的邮件里面提到那份文件,而且王某知道那份文件涉秘。赵红终究难以自圆其说,只得交代了实情。

谈笑间泄了密

赵红用软盘给王某拷贝了一份文件,王某兴高采烈地把文件带回家中,通过电脑上网发邮件给其他圈内朋友讨论。

赵红热中于政治话题,他交往的朋友也是如此,形成了固定的圈子。对于与政治有关的话题,赵红不屑于与“圈子”以外的人交流。

由于共同的兴趣,赵红与王某成为了朋友,两个人常通过邮件谈论政治话题。2002年下半年,王某赶到北京,在一所大学学习英语。赵红邀请王某住在自己家中,并盛情款待。有一天,两个人闲来无事,便谈起了政治话题。

谈笑间,赵红拿出一份文件递给王某看。“这不是一份普通的文件,老百姓是看不到的。”赵红很得意地说。“我想要一份,回去钻研一下。”王某开口求赵红。“这份文件是保密的,不能外传的。”赵红嘱咐王某道。

就这样,赵红用软盘给王某拷贝了一份文件,王某兴高采烈地把文件带回家中,通过电脑上网发邮件给其他圈内朋友讨论。大家感想颇多,纷纷发表对文件的看法。不料,这份绝密文件最终竟流传到网上。

2004年1月,法院判处赵红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相关阅读

每日精选

点击查看更多

首页 手机 数码相机 笔记本 游戏 DIY硬件 硬件外设 办公中心 数字家电 平板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