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上海普陀区法院日前对全国首例网店偷税案作出宣判,被告张某因犯偷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6万元,被告单位上海黎依市场策划有限公司犯偷税罪,判处罚金10万元。
此前,关于网上交易,尤其是通过淘宝这样的平台的交易是否需要纳税似乎没有定论。虽然从5月24日商务部公布了《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网上交易者应经工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注册批准,但现实中这样去做的恐怕凤毛麟角。有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网上交易漏税近10亿元。拿淘宝来说,目前的注册用户已超过2200万,每天的成交额超过4700万。根据易观国际的统计数字,去年淘宝全年交易额为80多亿元,而淘宝今年一季度的交易额已超过30亿元。这样的数据中,越来越多以网店为生的用户显然没有交税。
那么,这样的判例出来后,这些未交税的网上商户何以自处?
大众评判台
刘建超:交税和网络交易不矛盾
我觉得偷税应该查处。因为既然有法律,就该一切依照法律执行。至于查处难度,这不是我们所应关心的,就算再难,也得坚持执行下去。网络的确是能提高交易效率手段,但和交税并不矛盾,交税步骤并不会对网络销售过程带来太大影响,只是店主“愿不愿意”交掉这部分税钱而已。
沈晴川:有待法律进一步完善
从纳税的角度来说,无论是实体经济还是虚拟经济,交易纳税都是无可厚非的。但是我们国家针对虚拟经济这方面的法律条例还不完善,所以这种案件是比较新的。会不会影响淘宝交易,现在还很难说。我们等待有关法律的进一步完善。
林永泉:淘宝有责
是淘宝允其免费注册免费经营的,店主何辜?这无疑是一种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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