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股票QQ群满天飞网络咨询考验政府监管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7-07-17 09:14:00编译 返回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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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股票收费QQ群”几字,能搜索到成百上千结果。一位曾参与经营此类组织的内幕人士说,“类似‘带头大哥’这样通过收费群来获取利益的人,数量少说也得在10万以上”。

“带头大哥”还在接受警方调查,昔日跟随他的网友们已建立了“围剿777、888”的QQ群,对他进行愤怒声讨。

“我们准备提起集体诉讼”,参加过“带头大哥”股票收费QQ群的人说,他们正互相通知保留证据。

“带头大哥”自称少年时便具商业头脑,但在QQ、博客风起云涌的今天,他绝不是第一个想到借助网络开展证券咨询业务赚钱的人,肯定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在百度输入“股票收费QQ群”几字,能搜索到成百上千结果。一位曾参与经营此类组织的内幕人士说,“类似‘带头大哥’这样通过收费群来获取利益的人,数量少说也得在10万以上”。

加入个“群”,就像“找到了组织”

对于经验不足的散户,尤其股市新手,加入个“群”,就好像“找到了组织”。股民谭先生入了个QQ群,“加仓还是减仓,买或抛,政策面有什么小道消息,大盘有什么新动向,一群人共同商量商量,总比一个人瞎打误撞心里来得踏实”,他说:“久了就知道,圈里有高手,掏点钱进他这个群、入他那个会,收益可能比自己瞎鼓捣强,何况承诺还不错。”

——“先获利后付费,收取全仓利润的20%。买入股票务必听从指挥,没有接到通知不可自行调整仓位,不可卖出股票。如果获利后拒绝付费,取消下次操作资格。”

——“加入内部会员,享受最及时全面的股市内幕消息!全年会员优惠价:3888元。郑重承诺:购买内部会员后3个交易内推荐股票无一大涨,可全额退款!”

——“我方收取纯利润的20%作为分成款。合作系双方自愿进行的有偿股票信息服务。正式合作之时,需听从指令,不得擅自买卖股票,否则造成损失后果自负。”

打开网络,类似的广告满天飞,有时自动就弹到你眼皮子底下。众多欠缺操作经验与分析能力的人,往往不由自主就掉进了“圈子”。

“‘带头大哥’很在乎点击率,每每不忘炫耀点击率。为什么?他们写博客不过是个幌子,有的还利用网站,就是先吸引你的注意力,和广告差不多。人气上来了,声名远播了,大家口口相传,越传越神,届时若没有点辨别力,不信都难。”内幕人士说,“这类人背后往往都有一个团队,有的还在点击率上造假,以此造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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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知道“群主”们有没有从业资格

按我国《证券法》及有关规定,未获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未与证券营业部签定劳动合同,是不能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的。同时,合法的理财工作室,须在中国证监会的派出机构备案,而且应设在证券营业部。收费股票QQ群,带有理财工作室的性质,但网络是个虚拟平台,有多少QQ群身后有实体投资咨询机构?更别说设在证券营业部了。那些收费的“博主”“群主”们,又有几人具备从业资格?

“法律法规,我们不懂。‘指路人’的从业资格,我们也无从知道。”采访时,许多股民说,他们几乎没有注意过那些高人的“资格”,“反正是民间的,大家信任,都跟他走,我觉得好,就也跟。”

还有人表示,做股票,任何人都不可能做到100%的准确预测,“群主的水平怎么样都比新股民高好多,亏钱的次数肯定比新股民少,因此,交一点会员费可以理解”,“天下没有免费的东西,有所得就必须有所付出”。

“不具备资质的人,有能力正确引导投资者吗?没有国家认可的投资咨询机构做支撑,如果荐股荐错了,给股民造成了损失,他有赔偿能力吗?”吉林大学证券法研究专家于莹教授解释,国家规定证券咨询从业者必须具备执业资格,从业机构要经监管部门认可并备案,为的是维护投资者权益。

“国家对‘会员制机构’在网络上发布信息也有明确规定。”吉林省网络新闻宣传管理办公室主任张育新告诉记者,《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会员制机构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或以网络、软件等方式开展会员制业务时,应在相关栏目及业务发生场所,以醒目方式公示(公告)机构全称及业务资格证书号码、参与栏目的执业人员姓名及其执业资格证书号码。可在很多“招收会员”的网络页面上,记者并未看到这类公示。

感觉不妙,“带头大哥”曾返还部分网民费用

网民自身法律意识不强,自我保护能力不足,政府部门监管如再不力,利益受侵害的事件便很容易发生。一位加入了某收费股票QQ群的先生说:“按‘专家’指导严格操作,收入一般。去问那些没人指点的同事,自己随意买卖,一样收益不错,因此愤然离群,交的几百块会员费也不要了!”一女则在网上投诉:“只因与群主意见不合,付了费后竟被踢出。”

付亚晨教授是长春税务学院金融系主任,业余也做股票。“网上那些我不信”,提起借博客、QQ收费的所谓股市高手,付亚晨说:“一个人对经营收益年回报有30%的把握,他就敢借年息10%的资金用于经营。如果真是高手,他完全可以借钱操作,自己做股票发财,何必辛辛苦苦拉几个会员,挣那点儿会费?”

“提兵百万江湖上,立马股市第一峰”,看似豪气冲天的“带头大哥”声称预测准确率达93%,自诩“麾下有百万散户”。而一位交费入了群的人说,按照“带头大哥”的指导操作,半个月亏了30万元左右:“5月28日,他叫我们全仓进一个9元多的股,说马上到40元,听着这么厉害,我就把其它的割了,然后满仓再进,结果就遇到了‘5·30大跌’。而他惟一一次让大家清仓,是大涨前。”

“带头大哥”显然是个聪明人,借网络手段建造自己财富王国的过程中,他可能已经考虑到了法律风险,并想方设法打擦边球。有人向媒体报料,“带头大哥”曾对交费者表示:“咱们现在创造的模式,是中国至今没有过的。为稳妥起见,我们通过培训方式来建立团队。大家和我是合同关系,培训合同,就是接受我的有偿培训。”

有报道称,据知情人士透露,“带头大哥”及其团伙成员开设了77个QQ群,涉案金额高达1300万元,“自今年4月份起,王秀杰(“带头大哥”本名)就开始返还相关费用”,但无疑还有很多人蒙受损失,所以才会出现“围剿777、888”QQ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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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监管,当心“网络咨询业”蝴蝶效应

“网上炒股博客、收费股票QQ群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对于监管者而言,这是个新课题。”付亚晨教授认为,管理层一直比较重视对传统证券咨询业的管理,但对网络新兴从业形式,当前尚未建立有力监控措施、形成有效管理手段。

针对收费股票QQ群之类,有关职能部门目前都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来保护股民利益?记者联系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公安网络监察部门,但采访无一例外遭到了婉拒。

“‘带头大哥’事件,应引起认真思考,不能像以往一样,多是事后监管。”于莹教授指出,对网络证券咨询新现象进行有效监管,不只是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还为保证股市的健康有序运行。

以“带头大哥”为例,她说:“一个博客的点击人数超千万,如果有1/2按其推荐,炒同一只股,一人买一手,这只股票不涨都难。如果他让同时抛出,不跌都难。这时,‘博’主就有相当大的能量了,他甚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操纵股市与股价,其中潜在的风险非常之大。”

网络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当某人名气扩散到一定程度,聚拢起相当的人气,他就可以扩大自己的能量,形成一个“场”,并产生“蝴蝶效应”。蝴蝶翅膀的运动,导致其身边空气系统发生变化,并引起微弱气流的产生,而微弱气流的产生又会引起它四周空气或其他系统产生相应的变化,由此引起连锁反应,最终导致其他系统的极大变化——亚洲蝴蝶拍拍翅膀,美洲几个月后可能会出现龙卷风。

记者采访中,几位专家建议:建立实时监控系统,实现市场监管动态化,以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并及早采取措施;完善与股票相应的司法制度,特别是民事赔偿制度,切实保护投资人利益。东北师大政法学院教授王景斌说:“目前,加强投资者风险教育,畅通举报渠道,让投资人在维护自己利益的同时,实现对股票市场的监管,也是一剂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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