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提醒投资人应警惕网络炒股骗局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7-07-27 09:00:00转载 一键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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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带头大哥777”等一批社会广泛关注的利用互联网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行为,中国证监会26日提醒投资人,应警惕网络炒股骗局,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

网络炒股骗局:身份隐蔽、形式多样

证监会介绍,在这批11起案件中,不法分子违法违规行为的主要形式和手段是:通过互联网开设网站、网店、博客、论坛,建立收费QQ群等方式,发展会员、客户,提供有偿投资咨询,进行证券市场大盘点评,发布选股信息,转载研究报告等。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介绍,此类案件具有以下典型特征:

第一,不法分子的身份非常隐秘,具有很大的欺骗性。一些不法分子还使用虚假信息以公司的名义开设网站,非法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第二,利用网络、手机等新型媒介平台非法经营证券业务。

第三,不法分子均不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从业经历,也不具备专业素质。经调查,那些提供给会员或客户的所谓投资咨询信息,大都是当事人转载他人研究成果,或根据市场流言编造的。

第四,非法网站设立人、非法消息发布人、网站服务器往往分别在不同地点,具有很强的隐蔽性。

第五,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主流媒体或网站造势,以吸引更多不明真相的人相信其预测和分析。

投资人应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

《证券法》第122条明文规定,“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

也就是说,一切不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无论利用何种信息渠道,采取哪种方式或手段开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都是违法的,甚至可能是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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