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箱尸案”主犯被判无期

互联网 | 编辑: 2007-07-28 12:30:00转载

    * 核心提示:曾经震惊加拿大的“多伦多箱尸案”27日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蔡川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附带民事赔偿70余万元。

三湘都市报7月28日报道 曾经震惊加拿大的“多伦多箱尸案”27日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蔡川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附带民事赔偿70余万元。

法院查明,今年35岁的蔡川大学毕业后即在深圳某公司任电脑工程师,并结识女友即本案被害人刘小雁。

1999年1月和4月,蔡川和刘小雁先后移居加拿大,两人共同居住在多伦多市同一住所。1999年l2月,蔡川返回中国探亲后回到加拿大,刘小雁提出要和蔡川分手。蔡川希望挽回二人感情,但并不成功。2000年1月1日凌晨,蔡川将刘小雁杀害,并将尸体塞进帆布行李箱,放在一个大衣柜内,并在作案当日乘机返回北京。回国后的蔡川为躲避警方追捕,一直过着隐姓埋名的生活。

2000年4月,蔡川在跳舞时结识了王某,为与王某长相厮守,蔡川考虑买下一套房子。这时,他想起了与刘小雁在香港的一笔50万元的联名存款。2005年9月26日,蔡川打电话给香港的这家银行咨询能否提款。由于这个账户一直被加拿大警方监控着。获悉有人查询后,加拿大警方立即通知中国公安部,公安部很快锁定嫌疑人藏在武汉。

2005年9月29日蔡川被抓获,此后加拿大皇家骑警要求引渡蔡川回加受审,被中国公安部拒绝。原因是,蔡川在取得加拿大绿卡的同时,并未注销中国国籍,其户籍保留在深圳。

深圳中院今年4月18日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上,他称并不想杀害女友,在争执时用手臂抵住刘小雁的脖子,想制服女友,岂料造成悲剧。公诉人认为蔡川之前的有罪供述是其亲口陈述,有其亲笔签名,且多次供述内容一致,完全可信。故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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