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不愿过性生活 公公迫亲家退礼金

互联网 | 编辑: 顾沈伟 2007-08-07 10:30:00转载

 

信息时报8月7日讯  儿媳婚后不愿过性生活,还跑回娘家。愤怒的公公替儿出气,抓来亲家公强迫写下欠条,要求退婚并退回礼金。近日韶关中院宣判:婚可以离,但礼金不能退。

法院认为,黄英婚后以有病为由,不愿过夫妻生活,并拒绝去医院检查,给夫妻感情带来一定的伤害,且自行回其娘家居住至今仍不回,使其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其丈夫李文武诉请离婚,法院予以支持。

但是,关于退婚退款协议的欠条是黄父签署的,没有黄英授权。并且是在逼迫的情况下签署的,根据我国《民法》规定,一方被胁迫所订立的协议无效。因此,李文武诉请返还礼金1万元,法院不予支持。

作者:邬科 汪次安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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