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百元瞬间打水漂 警惕手机“套餐”陷阱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7-08-13 09:27:00转载

刚刚参加完高考的沈阳小陶同学,这一阵子如释重负,于是在同学的建议下办理了手机上网业务,以便能用手机上网与同学聊天。8月8日,小陶通过手机进入一家网页下载游戏,没一会儿手机就因欠费被停机。他来到住家附近的某通信公司营业部查询,原来是自己误入高收费网站,结果手指头一按键,不到几分钟,400多元就打了水漂儿。

有小陶同学这样经历的,眼下在学生中不是个别现象。他们通过加入电信服务部门推出的这样或那样的手机“套餐”,一不留神就误入消费陷阱中。

日前,记者来到某大通信公司驻沈阳的崇山东路营业部。业务员小孙递给记者一张手机上网新套餐说明书,并指着最下一栏的MO“套餐”介绍,其中就有高额收费的项目。记者看见上面这样写着:“月租20元,包含512MB CMWAP流量、超过包含流量0.01元/KB;使用CMNET流量,0.03元/KB。”这清一色的专业术语,让记者看得一头雾水,普通百姓能看得明白吗?面对记者的疑惑,小孙解释:“如果用手机上网使用了CMNET流量,就要按每一千个字节3分钱来收费。至于下载的东西多少字节,要视内容而定。一般来说是不会少的。”

面对说明书上如此深奥的文字,记者问对方:“在你没来这里工作前,如果看到这项条款,你能看明白吗?”业务员小孙含笑摇头。这时,一旁的营业厅主任接过话头:“这些专业术语一般搞电脑的都是应该明白的……”

采访中,不少手机用户反映,作为手机服务的经营商有必要、有责任将手机上网高额收费业务明确告知用户,哪怕在说明书上写有“一旦使用,责任自负”的字样,在提醒消费者的同时,也表示对消费者知情权的尊重。来这家电信营业部交费的申女士说:“就是这么简单的举手之劳,电信部门却不去做,相反弄出一些让人看了脑袋就大的专业术语,真不知他们怎么想的。”

辽宁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冯安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通信服务部门开办手机上网服务,理应实行明码实价;对于那些高价收费的网络下载,有必要在说明书上用通俗、明白的文字写清楚。同时在手机网上会员服务中也应实行二次确认制度。他说,消费者在选择手机业务服务时,应尽量选择包月服务;不要选择所谓按流量计费的服务项目。

作者:孟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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