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4日举行的2007第六届电信增值业务国际论坛上,电信管理局市场管理处处长陆建文表示,信息产业部正在采取四项措施将强对电信增值业务市场的监管,其中包括强化基础电信企业的责任。
“我们请研究机构当时在网站上作了一个满意度调查,真正对现阶段增值业务使用整体满意度,很满意和满意的只占12%,对不满意和很不满意的52%,这给我们行业敲响了很重要的警钟。”陆建文说。
陆建文介绍了信息产业部正在采取的四项监管措施。包括要公示企业信息,接受整个社会的监督;加强重点监督检查,通过用户投诉解决发现的问题;记录不良行为,包括,违规企业名称、许可证编号等等,让一些守法的企业、很好的企业真正的发展。
陆建文表示,第四个措施就是强化基础电信企业的责任,因为基础电信企业作了一些基础电信网络传输,就是整个网络和网络的接入平台在基础运营商上,这方面要他们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这里专门讲接入负责、经营负责、收费负责,而且要求用通过合同的方式解决整个所接入经营者们共同为社会提供良好信息的责任。
(文/赵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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