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CNNIC诉奇虎名誉侵权案获一审胜诉,奇虎被判向CNNIC道歉并赔偿15万元。奇虎对此表示不服判决将上诉。
自去年10月,奇虎推出自己的杀毒软件360安全卫士,祭起“反流氓软件”的大纛以来,因其“反流氓软件”行动引发的纠纷一直不断,亦有不少相关企业、组织及个人参与或被牵入,一些纠纷也进入了法律程序。而法律裁定的结果却颇富戏剧性,对立的两大阵营,在相类的官司中,却往往收获了完全不同的结果,颇有点“失之东隅,收之桑榆”的味道。
很有点意思的是败诉的奇虎立即发表的一则声明,其标题“我们已经赢得了反流氓软件的胜利”就让我不禁错愕:是谁输了官司?
在声明中,奇虎对于这个“胜利”是这样阐释的——“审判结果其实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经过一年的反流氓运动,用户不再受到流氓软件的侵扰、多数流氓软件厂商弃恶从善、流氓软件产业链已经土崩瓦解,由多个政府部门共同驱动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制定当中。”
这真是虚实真假兼备的一段奇妙文字。
说其“虚”、“假”,是其对于法院裁定其败诉的理由没有——我想,也做不出有力反驳。这理由是:一,CNNIC出示的证据显示,其相关产品经过了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中心的检验,“能够正常安装与卸载,不会对计算机造成危害”,而奇虎并未举证其具有恶意软件的特性;二,奇虎360安全卫士对含有CNNIC的文件夹直接删除,而不是判断其有恶意行为后的查杀。
而说其“真”、“实”,则是因为其描述的当前反流氓软件行动的大环境改善的事实。但是这个胜利是不是就可以等同于奇虎的胜利和奇虎的功劳,却是另外一回事。
进入市场经济,特别是在互联网的商战中,网友已经见识了太多的在各种名义之下的炒作,商人们说着那些义正词严、冠冕堂皇的话的时候,老百姓很难知道他们的良心是不是夹在胳肢窝底下,更不知道表面的踢脚背后会有怎样的利益链条正在打造纠结。不过随着市场机制和法制环境的完善及消费者自身权益意识的觉醒和对于相关知识的掌握,总想夹在胳肢窝里的东西也得归位,腔子里那块地方不能老是虚着的。
让我同样不太分得清虚实的还有另一件事,刚刚要各部门组织公务员上网回帖的洛阳市政府,近日又下发通知,严禁利用网络通讯技术追查网民真实资料,进行所谓的“调查”甚至打击报复。而同一通知中还要求有关部门加强网络监管,对发布虚假信息构成犯罪者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何认定“犯罪”是看来矛盾的“严禁”与“加强”的阴阳分界,把握好了这一点,才能使这一尊重网民公民权利的举措真正落到实处。
作者:雨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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