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外媒体的最新报道,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周一正式将Google告上法庭,指控其网页搜索广告为欺诈性商业行为提供了温床。
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在提交给悉尼联邦法院的诉状中称,由于Google没有区分付费广告和搜索引擎的有机搜索结果,这导致消费者会认为搜索结果并不会受到广告商支付广告费用的影响。
被告包括Google、Google爱尔兰、Google澳大利亚以及制作假冒广告的分类杂志Trading Post。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在诉讼中指出,在2005年期间,Trading Post在Google网站上购买了多个竞争对手的广告,比如“Floster Ford”和“Charlestown Toyota”,即他们的广告标题中含有这些内容。网民如果点击这些广告,则会进入该公司的网站,而不是这些名字所代表的实际销售商。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指控该公司违反了1974年制定的《贸易行为法》。
除了这家销售商之外,该委员会同时指控Google没有阻止这种欺诈广告行为。此外,该委员会还指控Google没有在搜索结果页面中明确区分文字广告和实际搜索网页结果,这使得许多消费者点击进入了被告的汽车销售网站。
Google表示,将在法庭上捍卫自己的权利,因为该诉讼是对Google基本商业模式的攻击。Google表示:“Google澳大利亚相信这些指控毫无道理,我们将坚决予以反驳。”Google同时表示,该诉讼触及到了对网页搜索服务基础功能。(编译/无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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