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2005年说起“网络红人”,也许这还是一个比较陌生的词语。经过2006年和2007年,各大论坛、网站,网络红人辈出,再加上网络推手助阵、传统媒体造势,轮番轰炸下,网络红人早就不新鲜了。一批又一批人在网络上蹿红,不过,如今蹿红的速度更快,手段也更加高端。
当然,出了名,不代表就有了钱。有了“名”,是图“利”的大前提和基础,接下来要怎么做,可就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了。
网络红人现状大扫描
网络红人基本分两种:可以赚钱的和不可以赚钱的。不可以赚钱的数不胜数,可以赚钱的以天仙妹妹为代表。据一手将其捧红的浪兄称:从去年九月到今年春天,天仙妹妹各种活动代言的收入已将近200万元。不过,这些钱天仙妹妹和浪兄是怎么分配的,就是个未知数了。
很显然,天仙妹妹的收入主要来自代言广告和跑场这两块。广告包括了地板、电信、游戏、网站、医院等各种平面电视网络广告。目前最常看到的是她代言索爱手机的广告。并且,天仙妹妹的唱片、漫画、写真、电影都在制作中。很显然,天仙妹妹属于赚钱方式比较多的网络红人。
与天仙妹妹赚钱方式类似的,还有原名杨冰阳的啊呀娃娃。一句“比我漂亮的都没我聪明,比我聪明的都没我漂亮”让啊呀娃娃在天涯上红得发紫,继而,红遍网络。最初她只是一名普通的大学生,后凭着漂亮的外形和张扬的个性红遍网络,到如今,已经红了四年了。
其间,她做过专栏写手、当模特、作代言、拍广告。如今,她已经有一定出场费了,还在QQ频道当美女主播,为门萨俱乐部到处奔走。她说:“我把自己定位成社会闲杂人等。我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希望做自己喜欢的事情。”问起她赚了多少钱,她说:“肯定比上班赚得多,不过来得快花得也快。比如说吧,你要有好人缘,就得请人吃饭。光这一笔,就很大开支。我是典型的月光族。”
艾晴晴,这位号称打造中国版美丽童话,要在100天内用曲别针换到别墅的红人儿,虽然走红方式是模仿,但因为在中国是首创,也吸引了无数目光。不过,最近艾晴晴在组织一个捐助小王月的活动,并且还唱了一首自己的新歌。不言而喻,这以物换物的行动在中国并不能让大家所接受。
第二页“网络小胖”在各大论坛的人气可谓长久不衰。不过据知情人透露,虽然成为网络红人,但现实中的小胖却并未从中得到任何好处,他现在在加油站实习,每个月只有500元的收入。
靠一个“馒头”红遍大江南北的胡戈算得上国内视频播客的开山鼻祖。不过,很难有人猜到他拍电影是在倒贴钱。继《馒头》之后的《鸟龙山剿匪记》、《007大战黑衣人》反响平淡,再也无法制造“馒头”的轰动。目前,胡戈又在策划一个新片,将用音乐剧的形式表现。但胡戈在接受采访时坦言,新片自己还没钱拍,所以希望能吸引赞助商。拍电影没有给他带来任何收益,相反自己还贴了很多钱。卖东西和做音效还是我的赚钱主业,尔后再接一些活动通告,拍点商业广告,赚的这点钱,对于要拍的电影都是杯水车薪,但有总比没有好吧!
众所周知,吾酷是中国彩铃最出众的创作先锋,他们的彩铃以幽默和无厘头取胜,曾创作演唱过很赚钱的彩铃作品《我赚钱了》。最近正因为上了《三联生活周刊》的封面而得意。他们的“吾酷工作室”在北京大兴县。工作室的房子是租来的一间平房,房租每月只要500元钱。目前他们的主要经济来源还是靠制作音乐彩铃。
“非常真人”之所以“非常”,是因为他们开辟了一种新的网络搞笑形式,用一系列由真人出演的四格漫画,其实就是四到六幅抓拍图片组成的小笑话,再配上一句搞笑的台词。非常真人在的“2006国际博客大奖赛”中获得“博客肠-最古怪好玩的博客”公众奖,被誉为“全球唯一靠博客养活自己的群体”。目前“非常真人”的主要收入仅来自在真人漫画中加入广告。这个四人组合由两男两女组成,虽然事业很红火,但由于形式比较独特,活动商演十分少。
非常真人的打造者也是老浪,他告诉记者,非常真人一般出场费为1万至3万,四个人分。
谈到“网络红人”这个名号对其生活的影响时,啊呀娃娃说:“大家看热闹的多,但是真正找上门来邀请我代言、参加活动的很少。就算有,出场费也不如我做模特拍广告多。并且红了以后会有很多无法预料的麻烦事情。比如说,很多媒体会盗用我的照片,标题是某某死了之类。还有一次,我已经拍完一套照片,但是厂家看了照片就说:‘这个女孩在网上很暴露,很能闹事,还是换掉吧。’于是,我赚到手的钱又丢了。”看看这些红人们的现状,真是人人有本难念的经。
第三页靠什么方式红?红了以后走什么路?稍有偏差,就功亏一篑了。上述这几位还是有头有脸的人物,隐藏在网络中的其他红人们是什么状况,可想而知了。当“造星”不成功,很有可能沦为“毁人”。虽然芙蓉姐姐现在也收出场费,也有助理,但她的可持续发展和收益的扩大化很值得怀疑。“网络代有红人出,一代新人胜旧人”,在网站配合推手有意识地捧出更多网络红人的时候,芙蓉姐姐们难免遭遇到严重的市场竞争。按市场经济理论,当付出远远大于收益的时候,那做的可就是赔本买卖了。
如今,网络推手已经成为一个新兴的职业,浪兄等人的成功,会促使更多人加入到这个行当中来,但网络造星能不能成为一项产业,还需要存疑。
首先,要考虑到网络红人的受众,除了资深网民之外的大多数,对网络红人的认知度能否提高。
其次,即便网络红人拥有了相应的受众群,在免费仍是互联网主旋律以及独特的网络起哄文化的影响下,网民是否愿意为他们买单。
不能因为网络推手一两例的成功,就对网络造星妄下定论,欣喜地将之定义为朝阳产业。撇去表面的星环,看看他们真正的生活,才应该是每个心存出名的草根、心怀谋略的推手、追求效益的网站所要真正关注的问题。
大拍广告代言,这个方法来钱最快,当然对网络红人的要求也是很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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