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漫游费”应该从下降走向取消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7-10-20 14:22:00转载

“手机漫游费”不应止于“下降”

对于手机漫游费,不应止于简单的“下降”,更要将“取消”也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以便从源头上根本彻底地解决这一问题。

18日,十七大代表、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娄勤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手机异地通话漫游费有下降的空间,近期相关部门、运营商就将出台漫游费下降的具体方案”,并坦言:“电信价格仍与百姓期望存在差距,这说明竞争还不充分,电信行业具有一定垄断性,要通过竞争进行发展,还需继续推进改革。”(10月19日《北京青年报》)

关于“手机漫游费”,此前有关部门的一个表态是,“考虑对漫游费设限”,即为漫游费设立收费的上限标准。从“考虑设限”到直言“漫游费有下降空间”、“将出台下降的具体方案”,并承认“电信价格仍与百姓期望存在差距”,不能不说是有关部门在漫游费问题上的一个进步,应该给予肯定。

不久前一项有关漫游费的网上调查显示,超过64%的手机用户认为,“异地漫游通信费应该与本地相同,即应取消手机漫游费”。至于漫游费本身的不合理性,无疑更是有目共睹、人所共知。这正如著名电信专家阚凯力此前曾多次指出的:“手机漫游的成本几乎为零”,“手机漫游的全过程,不过是由网络传送几个由计算机自动生成、比普通电子邮件还简单的信息”。为此,他鲜明地表示,“如果必须给漫游费一个上限的话,那我肯定选择0元”,“这不是上限不上限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取消”。(5月10日《中国青年报》)

其实,很大程度上正是基于漫游费的这一“零成本”事实,在欧美等电信发达国家,普遍没有手机“国内漫游费”一说。比如在美国,不但没有漫游费,连国内长途费都没有;而在欧洲,一方面从来没有国内漫游费,而另一方面,国家之间的漫游费也正在欧盟的大力推动下面临被强制取消的命运——去年,欧盟有关专门委员宣布,“欧盟计划通过立法取缔在欧盟各国旅行时使用手机的漫游费”。对此,欧盟官员强调,“今天,只有当你拿着手机出国时,你才意识到欧洲还存在边界”,“我们就是要消除欧洲市场内的最后一道‘边界’”。

诚然,由于各国国情的不同,我们对于发达国家的这些措施未必要亦步亦趋,但这些措施所代表的趋势,却很值得我们思考。在我国,不仅省份之间的省际漫游费一直存在、从来就有,而且省内城市之间的城际漫游费,同样长期普遍存在,如此层次繁复、“边界”密布的漫游费格局,不仅造成国内不同地区之间信息交流费用的畸高、抬高百姓的生活成本,而且在无形之中,也对国家内部统一市场的形成人为地制造了障碍,导致通讯市场的割裂,壁垒重重。

鉴于此,笔者以为,对于手机漫游费,不应止于简单的“下降”,更要将“取消”也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以便从源头上根本彻底地解决这一问题。

当然,考虑到漫游费所攸关的电信营运商的巨大商业利益,以及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电信行业稳定发展的需要,在漫游费的取消上,也不必一定非得“一蹴而就”、“一步到位”,而不妨“下降”与“取消”并举,逐步加以推进实施。比如,对于“省内漫游费”这种过于狭隘逼仄的漫游收费,就可以直接统一取消,而省际漫游费,则可以缓行一步——首先从限价做起,然后制定一个时间表,分步下降,直至最终完全取消。(楚一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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