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学生课堂上遭同学砍伤 多处中刀

互联网 | 编辑: 顾沈伟 2007-11-02 13:30:00转载

 

小崇的胳膊被砍伤。

南方网11月2日报道 10月22日,珠海某中学高一学生阿崇(化名)上课期间遭别班同学持刀砍伤,其身体多处中刀被缝合40针。如今,身伤渐愈的阿崇始终不愿上学,家长多次为其办理转校手续未果。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此案。

少年课堂上被砍4刀

“我跟他都没讲过什么话,更别说结怨了!”阿崇回忆22日上午10点左右他正和同学在教室内上历史课,刚到中途,隔壁高一的李某突然手拿一本约20厘米长的书本闯进他们的教室。

“当时老师看见他进来后,马上停止了讲课。”阿崇告诉记者,当时李某走进教室后,又慢慢地走上讲台,最后一直走到位于教室最里面坐着的阿崇的侧前方,李某突然从书本中拿出一把菜刀砍向阿崇。据了解,阿崇所在教室的课桌一共4组,阿崇则坐在教室最里面那组第二排靠墙处。阿崇侧身躲避,“但还是被砍伤了。”从其提供的医院病历中,记者看到其右肩部、肘部及右大腿均中刀,四刀长度分别为2cm、3cm、5cm、3cm.

“他砍完我后,又原路慢慢地走上讲台,然后离开教室。”据阿崇表示,整个被砍过程中,教历史课的男老师未有任何阻拦对方的动作。出事后,阿崇在同桌的搀扶下走到讲台时,该老师才叫其赶快去校医务室止血。“事情太突然了,当时同学们都以为他拿书打他(阿崇),”据目击整个过程的几位同学描述,后来才看清楚是一把银灰色的菜刀,“那刀挺宽的,班上的女生都吓哭了!”

随后,阿崇在同学们的帮助下赶到了医务室,“当时是同学们报警并通知了120的,”120急救车赶到,俩人又换到救护车上赶到唐家湾医院接受伤口缝合手术。

伤渐愈少年要求转学

据了解,当天上午事情发生后,学校赶紧通知阿崇的父亲,随后其父母及亲友也赶到医院。“一到医院就看到他身上的衣服都被血染红了,伤口深得都看得见骨头!”阿崇妈妈告诉记者,看到孩子这副惨状,自己的眼泪马上就流下来了,而在医院时学校也向其承诺“全权负责该事情。”

阿崇在缝合好伤口又打完吊针的情况下,又被转院到中大五院继续接受治疗。“学校为其支付了3000元的医药费,”据阿崇姑姑讲,住院期间学校的主任、老师等人都来医院探望过,但对方家长却连电话都没有,更别说道歉之类的话了。

10月27日,因阿崇病情稳定而且伤口愈合较好,为了不耽误阿崇的学业,经医生同意后,其家人为其办理了出院手续。29日下午放学回家的阿崇却向家人表示不愿再去学校,经过家人询问后才得知,原来当天下午他与隔壁班的一朋友聊天,结果后来该朋友告诉他,有人告诫其“不要跟他(阿崇)玩,免得惹祸上身。”

“其实阿崇被砍的当天,我们就考虑到安全问题向学校提出办理转校的要求,”据其姑姑表示,但学校一直都以各种理由搪塞,“我们都不清楚他们为什么不愿我们转校!”

据学校有关负责人表示,学校方在其转校问题上并未搪塞,而是其家长要求该校联系一所学校让其转校,作为学校方暂时没有这个能力,而且转校也要通过一定的程序,“如果家长联系好学校办理转学,校方愿意配合。”

案件需根据伤情定性

对于学校及老师是否存在保护不力的责任时,该负责人表示,由于事情发生非常突然,而且“双方之前的纠纷也未跟老师讲”,在一方有预谋的情况下,校方确实无法事先预防。“当时俩人教室仅一墙之隔,而且作为高一新生,并不是所有授课老师都熟悉班内的学生,因此当李某拿着书本走进教室后伤人,作为老师肯定无法及时作出反应。”

“目前阿崇要先验伤,然后根据伤情来定性是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据派出所民警表示,如果对方年满16周岁且对阿崇构成轻伤以上将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过据了解李某未满16岁,而且考虑到双方是同学,之前又发生过纠纷,建议调解协商来解决事情。”

被害少年曾接恐吓电话

阿崇透露,10月20日下午5时左右,他接到一陌生人的电话称“如果你再对某个同学不好,我就在唐家湾砍死你。”据阿崇讲,当时他把电话号码记下来,向同学们询问后得知该号码就是李某的小灵通。22日上午9时30分,阿崇在厕所碰到李某,便上前质问李某为何恐吓自己,结果阿崇及同学与李某发生肢体冲撞,结果上午10点左右便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据了解,如学生中途出校,必须写明原因,再由班主任签字交至门卫处才可出校。估计冲突发生前,凶器已被带入学校,据阿崇的母亲分析,李某早就打算伤害阿崇了。

 

 

 

来源:网易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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