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考办负责人介绍:凡在2007年12月31日前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证书或笔试合格成绩的考生,须在2008年7月1日之前办理公共英语课程(包括英语(一)、英语(二))的免考手续。自2008年7月1日起市自考办将停止办理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证书或笔试合格成绩以及大学英语四六级(CET4、6)合格证书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英语课程的手续。凡2007年12月31日以后取得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证书或笔试合格成绩将不能办理免考手续。2007年及以前所获证书有效,2008年7月停办免考手续。
市自考办负责人提醒:考生应注意办理免考手续的最后期限,不要延误办理时间。
如果想了解更多英国留学的申请 签证 学校排名 留学论坛 等相关信息以及详细资讯,欢迎点击中英网http://www.uker.net/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