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11月12日报道 男子嫉妒前妻觅“新欢”,醉酒放火烧众人。9日记者获悉,故意放火焚烧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刘某,被法院以放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
今年6月4日中午,家住涪陵区桥南管委会的刘某到前妻罗某家探望儿子时,见罗某与男友周某已同居,遂心生嫉恨。冲动的刘用玻璃瓶将周某头部打伤,经涪陵区公安局桥南派出所调解,刘某赔偿周某人民币200元。
6月5日凌晨1时,刘某酗酒后再次来到罗某家门前,将堆放在二楼楼梯间的杂物用打火机点燃,并打电话威胁罗某,扬言将罗与周烧死。罗急忙向119报警,消防官兵赶到后,将罗某及其子、周某三人及时疏散,把火扑灭。
火灾发生后,涪陵区消防支队通过勘察现场,协助派出所完成火灾原因认定和损失核定。公安机关当日即将刘某刑事拘留,7月12日刘某被逮捕。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刘某故意放火焚烧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故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
来源: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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