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核减各类用地面积逾三成,工业用地适度核减,重点保证保障性住房用地
国土资源部日前披露,2007年全国城市建设用地审批工作已全部完成。与2006年相比,共核减各地申报用地总面积31.81%。
据了解,国土部共核减了23个省(市、自治区)47个城市的申报用地面积。其中,对工业用地的审批尤其严格。与2006年度相比,农用地转用减少了9.93%,占用耕地减少了17.13%,新增加的建设用地主要占用了未利用地。
土地监管部门希望,通过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抑制当前固定资产投资高位运行、新上项目增长过快、信贷投放过多的势头。
国土部明确表示,今后对城市居住用地,特别是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住房用地,将予以重点保证。根据2007年8月国务院发布的《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精神,今后保障性住房用地面积的供应将不低于居住用地面积的70%;对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则实行行政划拨,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
今年以来,全国土地调控阀门明显收紧,9月份,国土资源部在全国发起了“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并表示将加大处置闲置土地和城市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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