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现(E-discovery)在存储专业人员的机构内持续不断地改造着他们的方法、战略和关系。
据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南部的Genentech Inc.的企业报告与电子发现部门的主管Stephanie Mendelsohn说,大部分存储专业人士每天都要面对大量需要保存的数据和文档,备份与归档在法律上的需要,新建立的发现层等事务。
在最近正在举行的"Storage Decisions"会议上Mendelsohn做了演讲。在存储行业(或是称存储厂商)热烈庆祝"联邦民事诉讼规则"(Federal Rules Civil Procedure)修改一周年之际,举办这样的讨论会显得尤为及时。
FRCP和电子发现有可能造成对也许存在、也许不存在的电子邮件或文档进行劳而无获的搜索。Mendelsohn说,法院和公司方都很在意这种搜索;虽然法院方不希望因为这种公平判决要花去院方最大的预算用来进行证据的搜索,但是企业渴望维护商业资产。
在一段视频中,法官Stephen Breyer面对大量可能需要进行搜索的数据和由此需要花费的400万美元陷入了沉思。Breyer带着略微不赞成的语气说:"除非你打算限制[电子发现]成本或其它你考虑的成本,否则公平的判决是由财产决定的,而不是靠案例本身的是与非决定的。"
Mendelsohn说,存储专业人员难以置信地热衷于新规则,新规则实际上需要IT部门与法律部门在一些问题处理上进行更密切的合作,例如涉及的问题包括在所有格式和介质里产生的内容是否都需要保留,哪一个版本被视为"原"版:纸制的还是电子版的?虽然目前的趋势是在存储与法律意图上,以电子版作为原版或基础版本,但有时纸制的和电子版的都可能是原版。她说:"你需要纸制文档作旁注,电子版文档作为主要版本。"并且补充说,每个部门不同,采取的方法可能会有所不同。
数字化的语音邮件以及将这些信息发送到电子邮件收件箱的能力也带来了新的存储问题(以及潜在的法律定位)。通过不激活统一通信功能,企业可以限制分布情况和存储这些内容所需的必要开销。Mendelsohn问听众:"有符合企业需要并且减少风险的方法。你真的需要备份统一的信息用于灾难恢复吗?"她又说道,如果有清楚的商业需要支持这样的保留,那么就让这种情况顺其自然地发展吧。
与FRCP变更并行的是不断扩大的记录管理需要的技术范围。无论是出于法律、规章制度的原因还是出于企业方面的原因,它总是处理官方的记录。但是还有越来越多的人认为这意味着"暂时的记录",例如一些非正式的记录,或与合同谈判有关的记要或是合同模板等东西。Mendelsohn建议说,有关什么类型的记录需要保留以及要保留多久的问题要从法律部门那里获得清楚的答案。
她说,存储专业人员更好地了解第一层与第二层发现的区别也可能为他们自己省掉不少的麻烦。它们的分界线就在什么东西必须被保存并复制(第一层)和哪些东西只需要被保存(第二层)之间。Mendelsohn 说:"法官们可能首先想看看最易访问的资料--在活动系统上的东西并且是方便获得的东西。"
有关哪一层的虚拟化存储和虚拟磁带库可能被考虑还没有任何的法律上的先例可以借鉴。"由此可能会产生过度的负担或费用。" Mendelsohn说,这也将是一些法官考虑的因素。相关人员应该预先考虑与存储和检索被备份和归档的数据相关的费用问题。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