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例电子邮件泄密案7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来自浙江杭州的律师郭力称自己的私人邮件在百度被公开,状告百度公司和电子邮件服务商万网。
据原告郭力称,2006年8月他发现百度搜索上有自己一个月前通过万网网站发出的一电子邮件可以链接,利用“百度快照”可以看到此邮件所带附件的全文。他曾向百度公司和万网反映情况,要求删除相关链接和内容。但1个月后,郭力的要求才被满足。
郭力认为,电子邮件应该具有公民通信秘密权而受法律保护,百度公司和万网应共同承担责任。他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公开致歉,并赔偿他经济损失2628元和精神损失费100万元。
万网认为己方并无过错,此前已采取安全措施,不清楚百度如何将内容取走。百度则认为郭力的诉讼请求没有依据。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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