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网上办杂志收费 网友凭什么不满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7-12-10 16:23:00转载

在鲁豫的《豫约》、徐静蕾的《开啦》后,影视明星赵薇也办起了名为《天使旅行箱》的电子杂志。最近,关于名人办电子杂志的议论不少,尤其是对赵薇的杂志要收费,更引起了网民的不满。

有了网络,写文章、办杂志也变得容易了起来,只要你会写文章,懂点电脑知识,就可以在网络上实现自己的理想。这是和正规的传统媒体不一样的地方,由于少了许多必要的程序,比如对稿件内容的质量要求、审稿的必要手续,不设稿件“出口”的“检查站”,网络的言论更加自由。除了网民的自律意识,网络的管理更需要加强。

就拿网上办杂志而言,如果是办一份传统杂志,手续是十分复杂的,首先你要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一个刊号,也就是要取得一个合法的身份,不然则属于非法出版物的范畴,是要取缔的。出书也是如此,要有书号,有了合法的身份,就要承担起合法的传播责任。所以,办一份正规的杂志,不仅需要合法的手续,更要有一个坚强的编辑部和发行广告管理系统。而现在,网络上“博客”、“侠客”满天飞,又有了“网络杂志”。正因为缺少管理的力度,这方面出现了许多值得重视的管理问题。最近,网民对明星赵薇办电子杂志收费一事,表示了强烈的不满情绪,说杂志内容陈旧无新意,拐弯抹角要吸金。

办电子杂志要收费,赵薇的理由也很简单,因为制作成本每期需要几万元,如果是免费的,谁还愿意做啊?而网友则认为,下载必须支付4元钱,内容却无新意。其实,这也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不愿意看就不要去下载。关键倒不在于收费是否合理的问题。同样办电子杂志,才女徐静蕾和主持人陈鲁豫也办了电子杂志,就不收费。网民不是对内容也有意见吗?明星办杂志还是要具备办杂志的专业水平。

名人办电子杂志,和开博客还是有区别的。博客是网络日记,是极其私人化的,而办杂志就不同了,是一种信息的传播,更何况是一本要卖钱的电子杂志,更应该承担其网络传播的法人责任,传播娱乐信息更有一个导向和格调的把关问题,这也是应该引起有关部门重视的问题。

吴为忠(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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