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开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首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等。根据该项草案,拟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目前的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继2006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800元/月调整到1600元/月后,个税起征点有望再次提高。
财长:财政收入将减300亿
根据我国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等变化情况,为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负担,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拟订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拟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600元提高到2000元。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作了说明。他说,把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每月2000元,将减少财政收入约300亿元;同时,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占全国职工总人数比例将由50%左右降为30%左右。这样修改既可满足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需要,也统筹兼顾了财政承受能力,并体现了重点照顾中低收入者的政策调整意图。
专家:对百姓来说是好事
据分析,一旦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通过审议正式实施,就意味着月收入未达到2000元的市民将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低收入受益人群进一步扩大;而需缴纳个税的其他市民则可少交个人所得税。而税务部门组织的个人所得税收入相应减少。“个税免征点提高至2000元,对老百姓来说是一件好事情,国家应该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一名税务专家称。
深圳市民:还应该再高一些
对于此次拟提高个税起征点,在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深圳市民普遍表示欢迎,不过在起征点2000元上,接受采访的市民则大多数认为“还应该再高一些,结合区域和城市的消费水平才更合理。”
从湖南衡阳来深圳开出租车的张师傅告诉记者,自己目前的收入每月平均在四五千元,这一数字在老家绝对属于高收入,缴些个税也不会觉得有什么负担。但在深圳,由于年初才凑钱买了一套70万元的房子,现在每个月供房就是3000多元,加上孩子上学的学费和各项生活费,“我的收入在深圳也就是勉强维持正常家庭生活,差别这么大的消费水平,却都按照同样的标准征税,真的不合理。”
“应考虑不同区域消费水平”
据了解,在国家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尚没有调整到1600元时,深圳曾经有一段时间的个税起征点为1600元每月,和其他城市相比,确实享有一定的“优惠”,不过,这种考虑到城市物价消费水平的“优惠”在2006年国家个税起征点调高之后便被取消了,按照相同标准起征个税。
“我觉得合理科学的方法,应该是有一个城市之间的消费指数比较,在这种比较的基础上,由国家制定一个基数,按照不同的区域消费水平设定个税起征点,这样才是真的税负公平。”在深圳某商业银行贷款部工作的市民廖先生建议。
■变化个案
月薪六千月省六十
刘先生月收入6000元,每月税前扣除的“四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为310元。
●按现行的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为每月1600元计算:(6000-1600-310)×15%-125=488.5(元)
●按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为每月2000元计算:(6000-2000-310)×15%-125=428.5(元)
●两者每月相差60元,每年相差720元。
■网友建议
“征税起点应和房价挂钩”
参与调查的1000多名网民中,有五成认为深圳个税起征点应该调至5000元以上
昨日在奥一网进行的调查中,有奥一网友表示,个税起征点应该考虑到城市的平均工资水平。
按照国家的统计数据,今年前九个月全国城镇平均工资为1853元每月。但深圳的这一数字却远远高于国家平均水平。根据深圳市统计局统计最新公布的数据,2007年深圳的平均工资为2976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了1000多元,超过了50%,在这种差异如此巨大的平均工资水平下,作为为调节高收入群体考虑的征税手段,应该结合城市的相对收入水平来制定,并不应该全国统一一刀切。
“应考虑不同城市生活成本”
“在深圳,2000元钱的月收入连一平方米房子的1/10都买不到,为什么还要征税?难道税收不是用来调节贫富差距的吗?那就应该考虑不同城市的生活成本来制定。”
根据最新统计结果,深圳11月的新建商品房平均价格为14797元,按照这一价格,即使是月收入过万的城市中高收入者,要实现自己购置房产的愿望也感到吃力,“衣、食、住、行,这些都是我们生活的基本要素,现在我连买个房子都要勒紧裤带的时候,每个月还需要作为高收入者,缴超过2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真的觉得有些难以理解。”在深圳某媒体工作、每月收入在9000元左右的冯先生建议,国家在确定个税起征点时,能够考虑不同城市的房价水平。
“深圳起征点应在5000元以上”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多少才算合适?昨日,奥一网就此做了一个网络调查,截至昨晚8时,短短半天的时间里,就有超过1000名网友参与了调查,其中有五成网友认为深圳的个税起征点应该调至5000元以上。
昨日,参与调查的网友中普通职员占多数,达41%,其次是外来务工者,有37%,自由职业者有12%,私企老板和公务员各占3%和4%.从月收入上看,参与调查的网友中收入在2000-5000元之间的占多数,有52%.20%的网友收入在1000-2000元之间,13%的网友收入在5000-10000元之间,1000元以下和10000元以上收入的网友分别占5%和8%.
全国人大代表呼吁更深层次个税改革
个税起征点不应频繁调
“对费用减除标准做临时的修改固然重要,但进行更深程度个税改革更重要。”昨天,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全国人大代表缪昌文说。
缪昌文认为,目前税法规定的超额累进税率不够科学,应调整简化级距,可避免对个税起征点的频繁调整,同时还能减少中等收入阶层的税负。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目前采用的是分类法,对不同的收入采取了不同的税率,但对纳税人不同的收入来源没有考虑进去,容易造成高收入群体偷、漏税问题,一定程度上减弱了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安体富说。
多少起征才算合适
个税起征点多少才算合适?有一种比较流行的算法是,职工月平均工资额应达到起征点的一定倍数。比如,1981年职工平均工资约为每月60元,而起征点为800元,大约为月工资的13.3倍;到现在,起征点已调高到1600元,而据国家统计局今年公布的数据,今年前9个月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853元,起征点仅为月工资的86.3%.两者相比,反映目前的个税起征点明显过低。
广东个税收入首次突破400亿大关,成为地税第二大税种
专家:个税收入大增不是好现象
一旦草案通过,广东省将有多少纳税人可受益呢?昨日,广东税务部门表示,目前,草案正在审议过程中,是否实施仍未明确。税务部门需进行具体测算才可确定有多少纳税人受益。
记者了解到,截至12月15日,广东地税组织个人所得税收入405.89亿元,首次突破400亿元大关,比去年全年收入330.22亿元增加75.67亿元,同比增长30.0%.个人所得税收入已成为广东地税第二大税种。
一些税务专家认为,受益于广东经济蓬勃发展,居民收入稳步提高,近几年广东个税收入持续增长,今年的增幅尤其大。个人所得税收入成为广东地税第二大税种,这不是一种好现象。因为个税收入大部分来源于工薪阶层,这部分人的负担比较重,生活压力比较大。政府部门更应该对高收入人群课以高税,而让中低收入人群受益。而此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拟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现行的每月1600元提高至每月2000元,则可让更多的低收入人群受益、大部分纳税人受益。
此外,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山大学教授杨卫华还表示,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在劳务报酬所得费用扣除、股息红利税率过高、个税税率不统一等方面迫切需要修改。现行个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杨卫华指出,在工资薪金费用扣除标准提高以后,多年未动的劳务报酬费用扣除额也应该相应上调,否则不公。股息红利为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分配给股东的利润,目前规定仍要缴纳20%的所得税,有重复征税嫌疑。杨卫华认为,该税率应该降到10%或5%较合适。
来源:百度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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