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平创投一纸律师函发到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198.SH,下称“大唐电信”)董事会办公室,要求大唐电信对华平创投此前购买大唐电信(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大唐控股”)2843万美元可转换债券的支付成本作出赔偿。
近日,华平创投一纸律师函发到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198.SH,下称“大唐电信”)董事会办公室,要求大唐电信对华平创投此前购买大唐电信(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大唐控股”)2843万美元可转换债券的支付成本作出赔偿。
赔偿方式为,委托律师事务所处置大唐电信曾经抵押给华平创投的100%大唐控股的股权。
公开资料显示,大唐微电子不能顺利在海外资本市场上市,以及一笔1.6亿元(人民币,下同)的资金占用,引发了华平创投的索赔行为。
早在2003年9月30日,大唐电信就与华平创投达成了一项《投资意向书》,并于2004年3月,正式达成投资协议。双方合作的目的是为了发展大唐电信旗下一份最为优质的资产——大唐微电子公司。投资形式为,华平创投认购两期大唐控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
资料显示,2004年一年大唐微电子为大唐电信贡献利润1.65亿元,而当年合并报表后大唐电信仍亏损614万元。
公开上市对创投公司来说是最为有利的退出手段,华平创投投资大唐微电子也不例外。当时双方投资协议公布后,业内纷纷猜测,大唐电信有意通过设立大唐控股实现大唐微电子海外迂回上市,大唐电信董事会秘书李大伟当时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并未否认这一传言。
而此次双方战略合作宣告失败,华平创投其中的一项指责是大唐电信及相关经济实体并未按照协议规定在2005年6月30日以前发行4157万美元B类债券。
依据当初的协议,华平创投持有的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期内转换为大唐控股股权后,将持有该公司38.65%的股权。
根据协议规定,B类可转换债券应在2005年6月30日前完成发行。但截至今日,该部分债券并未按期发行。由此,华平创投也并未如愿以偿获取大唐控股38.65%的股权。大唐电信解释称,由于大唐微电子对公司利润影响很大,不能符合证监会《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该通知规定称,上市公司所属企业赴海外上市应符合“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所属企业的净利润不得超过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50%”。由于大唐电信整体亏损,大唐微电子的盈利贡献也并不能使合并报表净利润项转为正数。这种状况显然让大唐微电子海外上市的前景变得极其暗淡。
此外,华平创投选择通过司法程序处置受押的大唐控股100%股权的另外一条理由是,其间接投资的大唐微电子向起母公司大唐电信提供了1.6亿元资金,而这笔资金的使用并没有经过主要债券人华平创投的许可。
对于这项资金占用指责,大唐电信的解释是,1.6亿元资金中的4464万元是公司在建设专供大唐微电子使用的厂房和办公楼中,由大唐微电子暂时垫付的建设费,其余款项则是正常的资金往来。但是由于往来款项没有按时归还,部分资金往来也没有按照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因此引起了华平创投方面的指责。
就此,北京证券、国信证券的资深分析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均表示很无奈,由于大唐电信目前的业绩很不理想,与同业的中兴通讯等差距甚远,出现这样的资金占用行为虽然不符合规定,却也是难以避免。
由此,大唐电信欲借助华平创投的国际背景提高技术水平、拓展国际市场的计划几乎已经破灭。另有通信行业资深分析师告诉记者,这或与本年6月大唐电信前任总经理魏少军离职有关。魏少军是大唐微电子的创始人,在离职前也一直担任大唐微电子的掌门人,并亲自操刀,在2004年将华平创投引入大唐微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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