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中国将启动新股网下发行电子化

互联网 | 编辑: 2008-02-18 16:16:00转载

 

在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呼声高涨之际,中国证监会日前表示,中国即将启动新股网下发行电子化。昨日国内某券商投行负责人告诉早报记者,这或许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目前恶意哄抬发行价现象。  

新股网下发行是针对机构投资者的询价发行。普通投资者只能进行网上申购,这一环节目前已经实现了电子化操作。  

抑制哄抬发行价  

据悉,今年年初,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各自发布了有关网下发行电子化细则,并对相关投行进行了业务培训。  

据有关人士透露,中银国际将成为首家进行网下电子化发行的试点投行。目前,有关网下发行电子化的技术和设备都在准备当中,网下发行电子化系统有望于近期启用,之后根据试点情况逐步完善推广。  

和现行的新股网下发行方式相比,网下发行电子化主要在询价与申购以及资金的收取与划付这两个环节进行了变革。在询价与申购方面,交易所在主承销商和询价对象间构筑了一个申购平台,让其在此平台上进行询价和申购。  

而现行方式,则是询价对象以传真等形式直接与主承销商进行询价。  

“通过交易所的询价平台,或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目前恶意哄抬发行价的现象。”昨日国内某券商投行负责人告诉早报记者,与现行的由承销商自行负责询价定单工作相比,交易所能起到一定的监管作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申购平台,将对目前下定单后却故意逃单、哄抬发行价的行为有一定约束力。”  

由于新股申购具有可观收益,使得数百倍、数千倍于新股发行市值的资金囤积在一级市场,追逐几乎毫无风险的新股申购暴利。去年,在A股市场一片火热中,新股发行价高企,中国平安发行市盈率76倍、中国人寿发行市盈率97.8倍,中国远洋发行市盈率更是高达98.67倍。  

缓解资金跨行流动  

在资金的收取与划付方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登记结算平台,通过结算银行代理主承销商申购资金的收付以及网下发行募集款的收取。结算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网下申购资金专户用于网下申购资金的收付,此外,在申购结束后,结算银行将根据主承销商通过登记结算平台提供的电子退款明细数据,办理配售对象的退款。而现行方式,则是通过各主承销商的有限的两三家证券资金结算银行收取、划付资金。  

“新规在提高发行效率的同时,还可以有效缓解新股发行期间资金大规模跨行流动的问题。”一位投行人士表示,证券资金结算银行可以由原来的两三家扩展到十几家,还将有效缓解新股申购期间资金的跨行流动,有利于金融安全。  

记者观察  

“主要问题还在网上发行”  

早报记者 杜琴庆  

“此番网下发行电子化的新变革虽属于新股发行制度变革的一项,但只是很小的举措,不过,可以看作是新股发行制度酝酿变革的开始。新股发行最主要的问题还在于网上发行。”一券商投行人士表示。  

目前较受业界关注的改革方案主要有两种。其一,借鉴香港股市“一人若干股”的做法,即将现行的按资金申购改成按账户配售新股。其二,按市值配售,即投资者按各自在二级市场所持股票的市值配售相应比例的新股。但这两个方案似乎都无法令人完全信服。  

对于按“一人若干股”方案,反对者指出,目前A股有超过1.4亿个账户,若真推行按账户配售的发行方式,诸多中小企业上市发行股份根本不够分;而按市值配售将会造成仍是资金为王,这一做法也遭到反对。  

对于哪一种新股发行方式更完善,市场人士与学界人士仍在争论不休。但可以明确的是,目前的新股发行制度必须变革乃是大势所趋,因为,管理层最初设立这个制度所依赖的市场环境已经发生巨大变化。  

监管层在新股发行方面已做出部分调整。中国中铁采取先A后H,使A股的流通量大于H股的流通量,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减小A股一、二级市场的价差。最近启动的中煤能源发行加大了对中小投资者的倾斜力度。  

此外,有专家建议,在现行发行方式基本框架下,可根据申购量分配股票,来提高小额申购者中签率。据了解,此建议也已纳入监管层考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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