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女艺人因胸大而在一起案件中胜诉

互联网 | 编辑: 周济 2008-03-04 16:30:00转载

 

日本“共同社”报道,东京高等法院3日判决,因损坏器物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年零两个月、缓刑三年的女艺人小樱赛琳娜(38岁)被改判无罪。小樱因涉嫌损坏了前男友公寓的大门而被起诉。

邻居关于小樱“破门而入”的证词是否可信是此案的焦点。审判长原田国男认为,因为门上被踢破的洞高只有72厘米、宽只有24厘米,而“被告胸围101厘米,厚度达29厘米,不可能钻洞进入室内”、“缺乏认定为犯人的合理嫌疑”,否定了邻居的证词。

据判决书称,小樱于2006年11月18日上午造访东京港区某公寓一楼的前男友家时,踢坏了木制大门的中央部分,进入室内后与另一名女性发生争执。警察接到邻居报警后赶到,确认了大门受损。

小樱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坚称把门踢坏的是前男友,但东京地方法院一审时根据邻居证词和警方提供的“男性警官钻过了门上的洞”的实验结果,判小樱有罪。

东京高等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再次检验了被告是否能钻过同样大小的洞,结果显示有难度。法庭还发现,被称曾钻过洞的警官的胸厚只有21厘米。此外,邻居对具体情况的描述也含混不清,法院认为其证词无法令人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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